江苏靖江一公务员砍伤女子 系公安局副政委之子

2012-08-13 09:08 来源于:新京报 | 作者:刘刚 | 浏览:
靖江一公务员因纠纷砍伤人   伤人者为江苏省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之子;派出所介入调查    一段“靖江一公务员持刀砍人”的视频近日在网上引起关注,消息称,伤人者为江苏靖江

       靖江一公务员因纠纷砍伤人

  伤人者为江苏省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之子;派出所介入调查

   一段“靖江一公务员持刀砍人”的视频近日在网上引起关注,消息称,伤人者为江苏靖江市公安局陆胜民之子、市政府公务员陆剑波。昨日下午,靖江市公安局回应,陆剑波因伤人事件在派出所接受调查。

  视频显示,8月10日19时50分,一名男子手持砍刀将一长发女子推倒在地,随后挥刀猛砍连带脚踹。随后,女子在他人帮助下躲进屋中,但行凶男子对着铁门连踹数脚,后又从旁边的栅栏向屋内猛刺。

  视频显示,被砍女子头部、手部、腿部均有伤口。

  11日,伤者臧红梅的儿子将陆剑波行凶时的照片和监控录像上传微博,引起网友围观。

  11日下午,靖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称:8月10日晚7时30分左右,靖江市靖城街道虹兴社区居民缪某(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之妻)与邻居臧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互相殴打。此时,陆剑波(缪某之子)刚刚回家,见状即从车中取刀将臧戳伤。

  微博称,该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处理。目前,陆剑波正在城东派出所接受调查。缪某与臧某均在医院接受治疗,臧某左手拇指处肌腱及神经断裂,已进行了手术。

  记者昨日下午联系靖江市城东派出所,对方未作回应。

  据臧红梅爱人介绍,昨天上午,陆剑波父亲陆胜民以家属身份,前往医院看望了伤者,并向伤者表示道歉。

  据悉,12日上午,城东派出所派警员前往臧红梅在无锡所住医院了解情况。

  调查

  伤者称因占公共绿地起纠纷

  据悉,事发地位于靖江市靖城街道虹兴社区闸南小区,持刀行凶男子为陆剑波,其父系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

  臧红梅昨夜受访时称,陆家在小区私搭乱建、占用公共绿地,“很多小区业主对此有意见,多次通过市长热线等渠道投诉。”

  臧红梅称,10日晚,因停车问题,两人发生纠纷,缪某来到臧红梅家门口,互掷砖头,两人随后打了起来。

  据家属称,缪某儿子陆剑波见状,从车中拿出砍刀,臧家的视频监控拍下了此后一幕,后被上传网络。

  另据了解,陆家与臧家是远房亲戚。

  据知情人士介绍,持刀男子陆剑波今年31岁,系共青团靖江市委公务员,目前正在当地一个乡镇挂职。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