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拟对出租屋分色管理 警方称并无歧视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扬子晚报 | 作者:张斌 | 浏览:
蓝色牌子代表放心户。 红色牌子代表重点户 给出租房分红黄蓝牌是种歧视?是给腐败提供空间? 常州警方回应出租房分色争议 到常州需要租房的外来人员最近可以发现,一些出租屋门头上

 

江苏常州拟对出租屋分色管理 警方称并无歧视

蓝色牌子代表放心户。

红色牌子代表重点户

给出租房分“红黄蓝”牌是种歧视?是给腐败提供空间?

     常州警方回应“出租房分色”争议

    到常州需要租房的外来人员最近可以发现,一些出租屋门头上,挂起了印有“出租户”三字的铁牌,但是铁牌却分成“红黄蓝”三色,这是何意?原来,蓝色的铁牌就是告诉你,这样的出租房安全系数很高,是“放心户”,大可放心入住。黄色牌子代表关注户,红色牌子则代表重点户,让大家一眼就能看出出租屋及承租户的好与不好。这样的管理模式最初来源于潞城社区,发明它的还是曾被国务委员、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批示为“先进典型”而出名的常州“明星警察”刘祖明。据了解,常州正由市公安局户政处牵头,开展对出租屋进行分级分色强化管理的工作。

    这种管理方式在读者中产生了很大的争议。有人很支持,认为这是立竿见影的管理模式;但也有不少读者提出质疑,认为把出租房分色管理,其实就是把出租房里面的人分色,这是一种带有歧视色彩的管理方法……昨天,本报记者带着读者的这些疑问,采访了这种出租屋管理模式的“原创”——戚墅堰区警方,想听听他们是如何看待这些质疑,下一步又会有什么样的举措。

    常州警方回应4点争议

    争议1

    出租房分色就是把房里面的人分色

    回应:分色绝非对人分色,管理方法会在实践中完善

    有观点认为,出租房分色就是把房屋里面的人分色,这是一种歧视,目的就是不想让房主把房子租给所谓的“重点人员等”。如果租给这类人,不但警察时常上门盘查,还会因为挂红牌,影响房主的出租生意。

    警方回应:一套管理办法的创新、推出,并非一定的十全十美、出来就一定没有。有争议是件好事,这样才能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歧视!其实不然,分色绝非对人分色,设置这样的管理方式,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治理出租房乱象。

    六项评定中,区别红黄蓝牌设置的评定过程是一个综合的评分过程,基础分是十分,三分以下才为红色,六分以上就是蓝色。根据目前的评分标准,屋子里面住的即便是“重点人员等”,房屋其他四项评分内容全达标,那也在七至九分,依然是蓝牌,是“放心户”。并非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一定是红牌”。当然,有人说,有“重点人员”就扣分,合适吗?在这个问题上确实值得商榷,警方将在再次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完善。

    争议2

    被评为“红色”就如同刺“金印”

    回应:“金印”不能去除,但通过自身改善,红变蓝不难

    有观点认为,被评为“红色”就如同古时候给罪犯刺“金印”一般,让人带着有色眼镜去瞧这间房,这房里的人,生活在“红”、“黄”两色铁牌下的人们,也会感到耻辱。

    警方回应:“金印”是不可去除的,而“红牌”是可以通过自身改善来改变的。评分标准中,相应设置了许多得分项目,户主主动帮助登记、主动提供线索破案的,相应得2分至5分;有防盗门窗,相应得3分;邻里关系、环境卫生好的,相应得1分。从前期实践操作中来看,被评为“红牌”大多是硬件差的。生活在“红”、“黄”两色铁牌下的人们,是会感到耻辱,就是因为感到了羞耻,他们本能地就会想方设法去消除这种羞耻。消除的办法就是“升级”,提升硬件环境,严格履行法定责任,每次“升降级”的周期是三个月。

    作为房客,尤其是外来的新市民,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需要政府给他提供信息,哪里是安全的、哪些出租房是可以“安居乐业”的,这种信息公开,是尊重房客尤其是背井离乡追求更好生活的外来人员的知情权、选择权。而作为房东,因为房客造成房屋得到“黄”、“红”牌的,房东就会想法设法去提醒、督促房客,避免那些减分项目。例如环境卫生没搞好造成的就完全可以避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很多这样鲜活的例子。

    像潞城街道政新社区跳板头44号徐女士家很大,有很多房间,住了多户外来人员。但她就从“红牌”一步步“升级”成为“蓝牌”,这就是房东、房客相互努力的结果。最初徐女士家因为没防盗窗、环境卫生等综合因素被评为了“红牌”。感觉到这样的评价太丢人了,她赶紧安装了防盗窗;环境卫生不好,她专门买了块黑板,在黑板上每天写上房客卫生值班表,每天定时检查,房客对此也很配合。很快就升级成了“蓝牌”。

    争议3

    分“红黄蓝”是给腐败提供空间

    回应:评定每户都有明细账,认为不公平可去派出所查

    有观点认为,评定为“蓝色”房子就好出租,极可能出现房东为了房屋好租,贿赂民警,让其“蓝牌长挂”的情况。这谁来监督?无疑会给社区民警的腐败空间,通过暗箱操作来捞好处。

    警方回应:提出这种观点,是对民警的爱护,是善意的监督,表示欢迎,也会促进警方从制度上更加严密、完善。防止“权力寻租”、防止腐败,最好的办法是公开透明,让腐败“见光死”。所以在推行之初,就作为警务公开、村务公开的专项内容,并通过网上公开告示,让大家监督,公开促公正,透明促廉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从前阶段的实施情况看,加分、减分不是社区民警一个人说了算的,加每一分、扣每一分都要有事实依据、做记录台账,报到派出所里的。评定“红黄蓝”不是一户两户的事情,是大家都有参与的,是在接受着公众监督的。若是公众不放心,完全可以去派出所里查个清楚。若是对评定结果有质疑,完全可以去向派出所、各级纪检、督察部门投诉反映,他们会根据台账内容进行复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民警,警方及纪检督察部门会做出严肃地处理。

    争议4

    出租屋“分色管理”是公权越位

    回应:出租屋管理是个难题,不能因为难就不去尝试新办法

    有观点认为,出租屋“分色管理”是一种公权越位的行为,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将别人私有房屋设置成三六九等,对公民私产进行价值区分。

    警方回应:出租房管理一直是个难题,全国各地都存在这样那样的苦恼,不能因为难管,就不尝试新办法去管,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所有的私有房屋设置成三六九等。警方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收益权,同样也更保护公共安全、房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只是对用以向公众出租的房屋的安全等级做了一个规范。作为专业职能部门,警方依法履职作出安全评估并公开结果,不对租房价格作评判,价格完全由租赁双方来定,实现政府监管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有的房东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惜将一间房屋隔成很多小间,将房屋租给十几甚至几十个人,房间里电线随意乱拉,搞得像蜘蛛网一样,安全隐患很严重,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很大,但是出租屋始终是在那里的,房屋安全直接影响现住或者下面要住的人员以及周围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

    以往传统的做法,当房东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警方就依法予以处罚。但这种事后惩处的效果不理想。用“分级分色管理”,让房东不再感到取得了租房资格就可以一劳永逸,这是将事后惩处转变为事先提醒,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大锅饭”式管理转变为层级管理,行政管理转变为自我管理为主。缺少规范去约束这样的房屋,使得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出租屋管理越来越乱。

    尝试着制定一些规范,通过统一的标准,对出租屋进行“安全等级”规范,只是为了更好地治理出租房乱象。有的出租户出租房条件很好,他们就很乐意去上牌,有意见的往往是内部环境差的,又不愿整改的。管理方法只要建立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并且能出效果,群众慢慢会理解起来的。

黄色牌子代表关注户。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