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7名村民被指策划假上访案检方撤诉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2010年10月14日,村民贾文背后的3个自然村已被拆除。他曾因和政府协商补偿,于去年被以敲诈罪起诉,现被取保候审。 记者 刘刚 摄 资料图 张家口榆树沟管理处的部分村民,他们的房

2010年10月14日,村民贾文背后的3个自然村已被拆除。他曾因和政府协商补偿,于去年被以敲诈罪起诉,现被取保候审。 记者 刘刚 摄 资料图

张家口榆树沟管理处的部分村民,他们的房屋3年前被拆迁至今未领到补偿款。资料图

 

“7村民‘敲诈政府’背后拆迁乱局”追踪

 

本报讯 (记者刘刚) 河北张家口7村民“敲诈政府”案有了最终结果:贾文等日前收到崇礼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检方认定7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7村民被指策划假上访

两年前,因被指控组织村民假上访,给政府施压“多领”60余万补偿款,贾文等7人被诉“敲诈勒索政府”。

据崇礼县检察院2010年1月8日的起诉书:2007年10月中旬,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蒙牛现代牧业养殖基地”施工期间,拆除管理区前新房村村标,贾文等借此事纠集前新房村村民手持铁锹闯入施工现场,强行阻止施工,同时,贾文等还鼓动、策划、组织村民上访给管理区施加压力,达到借拆迁向管理区要钱的目的。

起诉书称管理区被勒索

检方上述起诉书称,塞北管理区为平息上访闹事,找到贾文等人,劝阻他们停止上访闹事,贾文等向管理区提出了7人每户房屋补偿款要求达到20万元的停止上访闹事条件,后经交涉,迫于压力,最终塞北管理区同意了贾文等7人开出的包括房屋协议价在内每户达到16万元的勒索要求,至此上访事件平息。据司法文书,7人共计多得房屋拆迁补偿款616760元。

检方下《不起诉决定书》

今年5月11日,崇礼县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检方认为,贾文等在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以组织部分拆迁户向上一级政府上访为由,索要超过管委会定价的补偿款,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据法律规定,对贾文等7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日前,贾文等收到《不起诉决定书》。昨日,贾文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涉事村民已重获自由,接下来准备对收审的10个月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案件流程】

2009年11月29日,贾文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张家口市公安局塞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批捕。

2010年1月8日,贾文等7人被公诉,崇礼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贾文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的手段,强索数额巨大财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9月30日,贾文等被崇礼县法院取保候审,为期6个月。

2011年1月28日,崇礼县法院对贾文等人解除取保候审,原因是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