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区长为何要人否认公开信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随着长沙市委前副书记朱尚同用公开信实名揭露长沙市政府劳民伤财两亿元的消息不断发酵,更多幕后消息也相继浮出水面,其中最堪玩味的一处细节是:公开信曝光后,芙蓉区区长李

    随着长沙市委前副书记朱尚同用公开信实名揭露长沙市政府劳民伤财两亿元的消息不断发酵,更多幕后消息也相继浮出水面,其中最堪玩味的一处细节是:公开信曝光后,芙蓉区区长李蔚找到朱老,希望他否认网上的公开信,说那不是他写的,遭到朱老的断然拒绝。(《新京报》5月23日)

    李区长当然清楚公开信出自朱老手笔,其之所以要求朱老否认,目的就是减轻此事给政府造成的压力,化被动为主动。假如这封信出自普通市民之手,不要说不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政府也不可能很快作出回应,关键就在信的作者身份非同一般。

    怎样才能化解公开信带来的信任危机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动员朱老否认其是公开信的作者,如果朱老识相,违心地承认信确实不是他写的,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只需声明一点:信的作者不是长沙市委前副书记,而是别有用心的人假托其名所写,因此大可不必将此当真。这样,就能轻而易举化解危机。

    可朱老偏偏是个实诚的人,一点不给区长面子。他直言道,自己写的东西怎么能否认呢?从道德上来讲不行,否认就害了那个最初发布的网友。笔者在感佩朱老敢作敢为、勇于担当的同时,不禁想,假如朱老仍在位也能如此这般断然拒绝区长的建议吗?现在他已经是体制外的人了,不必再受组织原则约束,如仍在位,他有勇气拒绝吗?

    李区长的建议糟就糟在,不敢正视公开信中反映的问题,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通过隐瞒、逼人造假等手段化解冲突。可朱老偏偏不肯就范,这才迫使政府作出正式回应。而这份回应,因为此前的“劝说”和“说服”,而让人困惑:既然能动员朱老否认公开信这样的事,难道就不能在回应中掺假吗?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在不断下降,原因之一在于失信于民。考察这些年惊曝的一系列公共事件,如瓮安事件、三鹿事件、苏丹红事件、黑砖窑事件等等,均能发现地方政府瞒报、欺骗、造假等行为。此类事件一多,哪怕政府没有造假,也受人怀疑。政府形象就是这样一步步沦陷的。

    政府的不守信,会对整个社会风气产生影响。既然政府可以不讲诚信,那企业、商场、个人均无须讲诚信,于是,全社会充满了假冒伪劣商品,连高等学府都学会了学术造假。学者孙立平今年2月在人民网发表题为《中国社会正在加速走向溃败》的文章,其中提到,“社会溃败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潜规则盛行于社会,甚至成为基本的为官为人之道。”试问,谁最该为道德底线的一再失守和社会溃败承担首要责任?不讲诚信的一些地方政府难辞其咎。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