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须有体育艺术特长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 教育部23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 教育部23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开展此项目是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提高运动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开齐开足音乐、体育、美术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把“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创新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精选体育、艺术项目,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音体美师资条件、教学设备条件以及体育传统、艺术特色,确定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艺术项目,供学生学习和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体育、艺术2+1项目”的认定标准和评定办法,要简易可行,有利于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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