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何以十年难禁绝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连日来,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曝光不断牵动着公众神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彻查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早在2002年,我国就明令禁止瘦肉精使

    连日来,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曝光不断牵动着公众神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彻查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早在2002年,我国就明令禁止“瘦肉精”使用于养殖业,然而这个餐桌上的“毒瘤”多年来未被根除。频繁出现的“瘦肉精”事件,令人们再添食品安全之忧:“瘦肉精”的源头究竟在何处?明令禁止的化学药品为何流入了生猪养殖渠道?是谁为“瘦肉精”的流通打开窗口?

    “瘦肉精”源头之谜

    最新信息显示,河南省在对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抽检的同时,开始将排查范围扩大至年出栏50头生猪以下的散养户。

    随着“瘦肉精”事件的调查深入,人们不断产生这样的疑问:“瘦肉精”从何而来?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最先将一定量的盐酸克伦特罗添加入饲料,以提高牲畜的瘦肉率。但发现人吃了这种猪肉后,易出现心跳加速、呼吸困难等症状。此后香港、广东等地也发生了因食用猪肺汤的食物中毒事件,“瘦肉精”问题开始浮出水面。  

    “瘦肉精”在我国早就被明确禁止使用,然而,虽然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瘦肉精”却“根”难除——

    2001年,包括北京、天津在内九个省市的23家养殖场被发现违规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2002年,广州某饲料生产公司违规添加“瘦肉精”导致480多人中毒。涉案饲料公司经理林清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6年,上海连续发生多起“瘦肉精”中毒事件,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同年,江西有12人因制售使用“瘦肉精”被刑事拘留。

    2009年,广东商贩从湖南买入的问题猪肉导致70余人出现中毒症状……  

    记者调查了解到,“瘦肉精”贩子一般不会明目张胆地叫卖,而是称为“肥猪宝”。“瘦肉精”的交易极为隐蔽,商贩往往将其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私下交易,由负责调猪的经纪人卖给养殖户。

    在2008年查获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分子从印度买来“瘦肉精”“变种”沙丁胺醇,再以深圳为中转,通过下线秘密销往全国各地。

    河南一名生猪经纪人透露,“瘦肉精”的“黑市”价格为每公斤5000元至万元不等,经纪人掺和饲料粉后以每包3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农户,收购时优先收购此类猪。此次赴河南调查的农业部门专家向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出现的“瘦肉精”,估计大多来自地下制售黑窝点。然而遗憾的是,自2002年以来,鲜有被查出或捣毁的窝点。

    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陈瑶生教授说:“‘瘦肉精’对中国生猪产业而言,好比毒品,有高额利润诱惑,就有人铤而走险。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案例明确告知‘瘦肉精’源头是哪里;源头失控,饲料安全就难以保障!”

    “瘦肉精”的利益链有多大?

    在双汇“瘦肉精”案件中,河南省已控制涉案犯罪嫌疑人32人,抓捕归案29人,正式立案8起,分布于养殖户、生猪经纪人、采购员等各环节。随着猫腻被层层揭开,一条串联着饲养、收购、加工等环节的利益链条也逐渐清晰。

    纵观近年来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剂事件,大都逃脱不出一个套路:商户企图用最低成本的投入收获高利润的回报,权衡机会成本后选择铤而走险。

    以双汇问题猪肉为例,添加“瘦肉精”喂出的生猪出栏价格比普通猪每公斤贵0.4元左右,以每头猪出栏时100公斤计算,一头猪能够多卖四五十元。一般一个小养殖户养百来头,能多卖4000来元。

    采访中,河南一位养猪户谈起“瘦肉精”有些无奈。他反映,近年来粮价、水电价格和物流价格等成本提升已将养猪的利润大幅挤压,遇到市场波动跌价甚至会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抱着侥幸心理,部分养殖户宁愿冒险渔利。

    剖析整个利益链条不难发现,养殖户看似承担着使用“瘦肉精”最为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实际上,其背后无数只隐形的“推手”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记者几经辗转找到一位经纪人。他称,现在大家吃肉都“挑瘦减肥”,普通猪吃了“瘦肉精”,往往就半个多月,便可成为瘦肉型猪,成本也就七八元钱,但净利能有个十来元。数量再多些,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挣个几千元。

    在检查环节,也同样存在着“验猪等同于收费”的现象。

    早在2002年,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播发的稿件《8个部门为何管不好一头猪?》中提到,一个集贸市场如下的“安全检查程序”:检疫部门按每头猪15元的标准用“目测法”检疫盖章,工商部门也照此法复检并收取4元的摊位费,然后就可以放心地出售了。

    如今,个别地方唯利是图、敷衍了事的做法却没有根本改变。最近有媒体记者在深圳某屠宰场采访时发现,屠宰场宰杀被禁生猪牟利,只用交40元的屠宰费和20元的屠宰出厂单,便可让“瘦肉精”污染的猪肉顺利过关……    

    监管链“断”在哪里?

    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表示,全国每年出栏生猪6亿头,“只要是抽检自然会有漏洞”,“瘦肉精”事件的发生,正暴露了整个监管链条上存在的缺陷。

    管好一头猪究竟需要多少个部门?据调查,除了生猪生产环节和企业自律环节出现的问题以外,恰恰是执行国家有关检验的硬性规定不力,抽查率过低,最终导致了有害猪畅通无阻。

    近几年来,有关部门一直三令五申禁止在饲料中滥用促生长激素、化学合成药物。但时下,有的饲料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仍将违禁药品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私下交易,有的养猪企业或专业户直接购买盐酸克伦特罗原药自行配制的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对中国生猪产业现状而言,目前许多养殖户为中小户散养,这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许多批次的猪肉放在一起,抽检结果可能不具有可参考性。“太散的时候难管理,哪家出了问题也难找。”广州市一位农场场长坦言。

    一些小型肉联厂不愿负担或购买不起检验设备,或在检验环节敷衍行事,也给“问题猪肉”开了绿灯。河南一家肉联厂管理人员就透露,该厂生产线每天要加工2000到6000头生猪,如果按照千分之四点五的检验率,每头猪检验费时30分钟计算,20元一份的尿样检测试纸和几百万元的检测设备,对于众多中小型肉联厂而言,提高抽检比例势必耗时耗财力。

    值得注意的是,为躲避排查,不法分子在“瘦肉精”销售和使用环节是“煞费苦心”。从最先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到现在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已出现多个“变种”。与之相比,检查手段相对滞后,也“成全”了一批漏网之鱼。    

    与此同时,部分“瘦肉精”案件被查处后,处罚力度不够,尤其制售源头未经查处,很容易转移“战场”。专家认为,政府需要建立信息档案,如用“公司+农户”的形式将散户组织起来登记,建立信用约束体系,也方便日后追溯。

    商务部22日表示,今年将新增10个城市启动猪肉和蔬菜质量追溯系统试点,借助科技手段实现从田间地头到城市菜市场、餐桌整个食品链条的逆向追溯。

    “抓生猪质量,不是一两个部门能够做起来的事,但众多环节有一个出了问题就会导致整个监管失效。”陈瑶生教授说,“对于食品安全事件,别让‘都在管’成了‘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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