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成“黑贪”大哥大

2012-07-05 07:34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记者 朱瑞峰 | 浏览:
2012年6月22日,惠州黑帮大佬胡伟星(胡炜昇 、胡玮升)被广东警方抓捕,惠州市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常委对人民监督网记者称,胡伟星在惠州市的最大后台就是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图:中共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图:中共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人民监督网讯:(记者 朱瑞峰 广东电)政法委书记是中共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的最高领导,肩负保一方平安和司法公正的重大责任。然而,广东省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副厅级)却成了“黑贪”大哥大。

     2012年6月22日,惠州黑帮大佬胡伟星(胡炜昇 、胡玮升)被广东警方抓捕,惠州市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常委对人民监督网记者称,胡伟星在惠州市的最大后台就是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桂云被举报受贿,惠州市纪检委将其双规后,查出其银行账户有存款1.3亿元人民币,张桂云对受贿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

    惠州市纪检委将该案移交司法机关的协调会上,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力保张桂云并称:“敛财1.3亿元很正常、不算多”。至此,该案无法移交司法机关,石沉大海。

政法委书记成黑帮“大哥”

    2012年6月24日,人民监督网以“汪洋重拳“三打”涉黑 “美国侨领”落网”为题报道了,由汪洋书记亲自部署的广东省“三打两建”工作进入高潮,盘踞粤港多年的国际黑帮老大胡伟星(胡炜昇 、胡玮升),日前被无情撕下“美国爱国侨领”的面纱,富星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胡伟星及其随从马仔多人,被广东警方抓捕。

    在该案侦察前期,时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的李达文多次替胡伟星掩护:“你们可要搞准,不要打错了!”。公安厅专案组在惠州市前期侦察中,多次受到李达文的阻力。

    胡伟星的原股东单先生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胡伟星与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称兄道弟,关系非同一般。

    由于胡伟星与李达文之间的共同利益,胡伟星用各种手段敛来的不义之财,不断“孝顺”惠州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达文,李达文成为胡伟星的坚强后盾和保护伞。

    胡伟星也乐于在各种场合炫耀与李达文的关系,并称李达文为“大哥”,鉴于胡伟星在当地为黑帮大佬(黑道大哥),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被当地群众和干部称为“黑帮大哥大”。

司法腐败的“祸首”

    人民监督网记者在广东省惠州市进行了调查采访。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一位不愿具名的委员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黑道大哥”胡伟星与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的特殊关系,在当地司法机关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富星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胡伟星,多次借用法院之手侵吞他人财产,在诉讼中,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都会给惠东县法院、惠州市中院领导打招呼。

    为了侵吞胞兄胡伟明的惠东县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亲侄子的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的财产,胡伟星用不同的方式向法院提起恶意诉讼73件,并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将胞兄胡伟明和亲侄子开发的土地全部查封。

    从2005年至今,惠州、惠东两级法院多次重复查封上述两公司的土地,造成胞兄和侄子的公司经营困难,寸步难行。

    在多次诉讼中,大都以胡伟星在惠州两级法院“胜诉”,胞兄和侄子上诉或申诉至省高法或最高法,被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为结果。

    至今,胡伟星与胞兄胡伟明和侄子的循环式的诉讼,在法院共有72件没有结果,这都“归功”于胡伟星与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的特殊关系。

    人民监督网记者到胡伟星的出生地,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楼下村进行了采访,胡伟星的家族掌门人——叔父胡炳和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胡伟星是好人还是恶人我不便评价。但是,胡伟星为了将他胞兄胡伟明和侄子置于死地,竟策划他人到惠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亲侄子一地两卖,涉嫌诈骗。这件事我们胡氏家族的人都感到很丢人。”

    记者到惠东县公安局核实了该“涉嫌诈骗”案,一位不愿具名的警官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胡伟星侄子“一地两卖,涉嫌诈骗”,经县公安局侦察根本不成立。结案后,不知何故,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任公安局长李达文做了批示要求再次查处,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复查后,认为惠东县公安局的侦察结果正确。

    胡伟星的原“好友”黄小军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胡伟星的侄子“一地两卖,涉嫌诈骗”的举报材料是胡伟星亲自找到惠州市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办理的。事后,胡伟星到处宣扬:‘给了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60万,才得到李达文书记的批示,一定要将我哥的公司搞死’。”

    人民监督网记者获悉,胡伟星鼓动他人举报侄子“一地两卖,涉嫌诈骗”的闹剧结束后。胡伟星又曾策划他人到惠东县法院状告侄子和胞兄胡伟明。

    2011年8月11日,惠东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民事案,案庭审中,胡伟星在旁听中,冲出旁听席,挥拳猛击胞兄胡伟明太阳穴,把胞兄胡伟明眼镜打飞,又顺手抡起证人席凳子向胞兄胡伟明砸去。

    当庭殴打当事人,性质特别恶劣,惠东县法院至今未对胡伟星有任何的处罚。胡伟星的原“好友”黄克星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胡伟星大闹法庭殴打他哥哥胡伟明的事,胡伟星送给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100万,被李达文书记压了下来。”

    人民监督网记者前往惠东县进行了采访,在堪称惠州市最大的“商贸城”,建筑面积达10万多平方米,银行评估价值近10亿元人民币的创富商贸广场里,人民监督网记者看到,8层楼高的创富商贸广场内,商户大都关门停业。

    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了胡伟星的胞兄胡伟明,胡伟明连声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现在暂时不接受采访。胡伟星的事,我有责任,我对不起惠州市的父老乡亲,对不起受害者。子不孝,父之过,我们的父亲已经不在了,按照中华民族的传统,应该长兄为父。我向广东的父老乡亲道歉!向所有的受害者和家属谢罪!”。

    人民监督网记者看到胡伟星的胞兄胡伟明满脸泪珠,泣不成声。人民监督网记者只好离开了创富商贸广场。

出钱多官司就能打赢?

    胡伟星的原生意合作伙伴黄小军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我与胡伟星共同投资购买了一块土地,胡伟星后来将该地块独吞。2005年中旬,我将胡伟星的富星公司诉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我找到时任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李文院长看了我与胡伟星签署的合作协议后,当场表态,黑纸白字写的很清楚,有合同就是你的”。

图: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李文

    一个星期后,黄小军又找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李文院长来了个大转弯说:“小黄,你这个有点问题。”

    过了十天,再找法院院长李文,李文避而不见黄小军。就在第二天,李文院长的驾驶员小温找到了黄小军说:“老板(李文院长)让你出200万元,包你官司赢”。

    黄小军很气急,无奈中,答应出200万元。小温当场表态,回去给老板(李文院长)商量一下,尽快办理。

    又过了一个星期,李文院长的驾驶员小温打电话给黄小军说:“对方(胡伟星)出400万,你是否出400万?。”黄小军当时就回绝说,不做了。

    很快,不到两个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就出来了,驳回黄小军的起诉,说诉求不对。黄小军接到判决书后,立即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黄小军如是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

    惠州市委纪检委监察室一位不愿具名干部,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黄小军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时,也向广东省纪检委举报了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经省纪委指定市纪委调查,情况属实。

    在该案移交司法机关时,遭到了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的百般阻挠。接下来的很短时间里,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提前”摘下院长官衔,以“养病”为由隐居了事。至此,该案不了了之。

    记者到惠州市广电小区李文的住宅采访,李文的邻居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李文好久没有在这里居住了。”

    知情人告知记者:“女婿在深圳经商,儿子在公安局当警察,衣食无忧。李文现在过的很潇洒,可能回陆丰会“情人”去了 。”

    李文在广东汕尾市任中级法院院长时,曾包养一位16岁的花季少女,这事在李文老家陆丰市几乎是百姓茶余饭后的笑料。陆丰市一位知名企业家如是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

两头通吃 敛财过亿

    黄小军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到省高院协调,为胡伟星效力。

    知情人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李文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祁漫,为胡伟星出力,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事后,胡伟星扬言:“给了李文2千多万元经费,一定要将黄小军的官司搞定,将黄小军搞死。”

    黄小军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指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2010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至此,李文又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祁漫,又将皮球踢回了原一审法院惠州市中院。

图:惠州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惠州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张桂云

    惠州市纪检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副书记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在惠州市中级法院重审黄小军与胡伟星债权纠纷一案中,胡伟星送给惠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桂云好处费50万元人民币,黄小军送给张桂云副院长辛苦费人民币20万元。

    2011年,因判决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富星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胡伟星将张桂云举报至惠州市纪检委。

    惠州市纪检委将惠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桂云双规后,查出其银行账户有现金人民币1.3亿元,张桂云对受贿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

    惠州市纪检委将该案协调、移交司法机关的两委协调会上,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说:“张桂云坐到法院副院长有1个多亿很正常,不算多。为了维护地方的稳定,不要将事情搞大,将其调离算了。”

    在协调处理惠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桂云会议上,惠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松与政法委书记李达文争得的面红耳赤,导致“张桂云敛财1.3亿案”无法移交司法机关,石沉大海。

    后来,李达文将张桂云调离法院,到惠州市政府法制局任副局长。惠州市纪检委这位副书记如是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

    人民监督网记者书面采访了惠州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张桂云,至记者发稿时,张桂云没有任何回复。

公开叫板“三打两建”

    人民监督网记者书面采访了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至记者发稿时,李达文没有任何回复。

    据悉,惠州市接受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的几位爆料人分别受到了李达文的威胁。李达文还利用政法委书记的权利命令惠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警察,对接受记者采访的知情人,采用打电话恐吓、“传唤”至公安局问话、到商铺和家中实施威胁的方式封口。

    李达文还让惠州市公安局警察放言:“李达文书记已经到广东省公安厅领导那儿,反映胡伟星专案组的“违纪”情况了。什么深挖保护伞?李书记现在是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党的厅级干部,掌握惠州全市公、检、法、司大权。“三打两建”是个“运动”,你们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等省委巡视督导组从惠州撤走了,这个风头就过了,李达文书记再和你们“算总账”也不迟,随便找个“茬”让你们就吃不消。”

相关链接:

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简历:

  李达文 男,广东梅县人,汉族,1956年3月生,铁道部郑州公安干部管理学院刑侦专业毕业,学历大专,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4月后,甘肃武威县知青;1976年10月后,任铁道部一院工人、公安处干事、主办干事;1985年7月后,在铁道部郑州公安学院刑侦系读书;1987年8月后,任铁道部一院公安处刑警队长;1989年2月后,历任江门市公安局刑侦科主办科员、中队长、副科长、科长;1995年7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1995年12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1997年4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局长助理;1998年12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9年10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局长;2000年2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2000年6月30日上午8时05分,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相当于一吨TNT炸药发生爆炸,死亡40多人,33人失踪,334人受伤;损毁厂房、民房、仓库1000多家,直接经济损失4400多万元。

    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的《关于报审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6·30”特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中认定,李达文身为公安局长,作为江门市清理整顿烟花爆竹企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的批示和国务院“3•18”《紧急通知》中,4月6日曾带队到某高级烟花厂进行检查,但对厂区布局不符合规范、超量储存原料等重大事故隐患未作检查并责令整改,导致“6•30”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应对此次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在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陈绍基的保护下,省政府建议给予李达文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李达文是陈绍基的忠实马仔。2010年7月,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陈绍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3年6月后,任李达文江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2005年1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2005年3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12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八、九届市委委员,市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市九届人大代表。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汪洋重拳“三打”涉黑“美国侨领”落网

作者:记者 朱瑞峰 来源:人民监督网 发布时间:2012-06-24

人民监督网讯:(记者 朱瑞峰 广东电)由汪洋书记亲自部署的广东省“三打两建”工作进入高潮。人民监督网记者获悉,盘踞粤港多年的国际黑帮老大胡伟星(胡炜昇)日前被无情撕下“美国爱国侨领”的面纱。

    2012年6月22日7时30分,通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富星商贸城的交通要道被禁止通行,各个路口全由武警和交警把守。

    载有大批武警、特警、防爆警、刑警等各警种的车辆驶进惠东县华侨大道富星商贸广场,车上下来的警员瞬间封锁了整栋大楼。紧接着各个出口被荷枪实弹的武警、特警、防爆警察、刑警包围,大约近400名身穿防弹背心,手持长短枪械的警察冲进富星商贸城大楼。随后,防暴车、指挥车、大巴车开进富星商贸广场。

    现场目击者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特警从防暴车内将富星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胡伟星押至一楼广场,胡伟星向大楼内叫喊道:“共产党抓错人了。”就在这一刹那,两位特警几乎同时用手掌捂住了胡伟星的嘴巴,另一特警迅速用胶粘带将胡伟星的嘴巴封住并按住头部蹲下。

    8点多钟,警方将10多人带出大楼,蹲在楼下空地,一个小时后又有一批人员被警察带出。人民监督网记者大约统计了一下人数,足有40多人。

    指挥警官通过指挥车载扩音设备,向参战的警察宣布,同步抓捕行动成功。随后,这些人员被戴上黑头套押上警车和大客车疾驰而去。

“国际黑帮老大”落网

    广东省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干部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富星公司董事长胡伟星及其随从马仔多人,是在22日凌晨5点多钟被警方在广州市区抓捕的。

    胡伟星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里水鲜果批发市场的多位马仔也被警方抓捕。

    此次打黑行动,是由广东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直接授权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少波为总指挥。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惠州市同步实施行动,共调动武警800多人,特警400多人。

    抓捕黑帮老大胡伟星就动用特警40多人。至人民监督网记者发稿时警方共抓捕60多名疑犯。

    2012年初,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惠州市群众向广东省委举报富星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胡伟星欺行霸市,涉嫌多起案件,得到了广东省委汪洋书记的高度重视,汪洋书记在举报材料上批示查处。

“黑帮老大”背后的保护伞

    惠州市委一位知情人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广东省公安厅派员前往惠州市公安局要求协助办理。

    然而,时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的李达文多次发话:“你们可要搞准,不要打错了!”。

    富星公司董事长胡伟星的原股东单先生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胡伟星与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的弟弟称兄道弟,关系非同一般。胡伟星给惠州市公安局一位领导送价值百万元轿车一辆。

    广东省公安厅在惠州市前期侦察中,多次受到莫名其妙的阻力。广东省公安厅向省委领导汇报后,引起省委的高度警觉。

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亲自督阵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安厅独立专案组,由公安厅郭少波副厅长担任组长。在专案组3个多月的高度秘密侦察工作下,掌握了大量证据。

    2012年6月初,广东公安厅副厅长、专案组组长郭少波通过公安厅党委及时向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汇报了案情,并制定了紧密的收网行动方案。

    在汪洋书记和朱明国副书记的提议下,广东省委决定,省委第五巡视督导组从6月5日开始对惠州市开展“三打两建”工作进行巡视督导。

    此时的李达文,已经被免去惠州市公安局长一职,但还是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惠州市是黑帮老大胡伟星的老巢,鉴于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对该案的懈怠征兆。2012年6月19 日,广东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亲自带队到惠州市督查“三打两建”工作。朱明国强调,一要深刻领会汪洋书记“ 4 · 26 ”、“ 6 · 1 ”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政治敏锐力,借势、借威、借力,扎扎实实抓好“三打”工作。着力斩“链”挖“伞”,纵深推进“三打”工作。

    2012年6月20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专门前往东莞市进行专题调研并强调,“三打两建”目的就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好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欺行霸市等问题,重拳斩断“利益链”、深挖“保护伞”,侦破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一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行业。

    2012年6月21日,广东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指示立即收网,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专案组组长郭少波立即下达收网命令,于是,才有了胡伟星晚上在广州市被抓。

“美国爱国侨领”胡伟星何许人也?

    胡伟星,美籍华人,曾用名:胡伟星,英文名:Vincent.Wu ,1958年12月13日生,原美国护照号:037163824,现美国护照号:038630571(签发日期2003年9月24日,有效期至2013年9月23日),香港身份证名为胡伟星,证号D605277(1)。

    在中国新闻社惠州支社社长宋秀杰笔下,胡伟星被包装成一位“美国著名爱国侨领”。通过网上新闻检索发现,胡伟星各种“事迹”署名“记者宋秀杰”的文章连篇累牍,比比皆是。

    胡伟星,原籍广东省惠东县平山办事处楼下村人,荒废学业后,在原籍打架斗殴祸害乡邻。

    1977年底,十九岁的胡伟星偷渡到香港,在香港混迹社会。

    胡伟星在香港因扰乱社会秩序和放火烧他人住宅,被香港警方拘捕、羁押。

    1982年,胡伟星在香港因殴打致他人身体受伤,被香港警方拘捕、羁押。后被香港法院判刑12个月并罚款港币500元。

    1991年,胡伟星在香港因非法聚赌,被判罚港币400元。

    1994年,胡伟星又在香港因非法聚赌,被判罚港币1500元。

    一时间胡伟星在香港恶名远扬,无法在香港混下去的情况下,用5万美元,与一美国籍女士假结婚,骗取了美国移民资格,获得了美国国籍。

“美国侨领”恶行累累

    1992年至1996年间,惠东县城建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卢明生与胡伟星在香港合作成立广威发展有限公司。胡伟星放火烧掉广威发展有限公司写字楼毁灭账目,胡伟星由此诈骗城建集团2700万元人民币,惠东县纪检委、惠东县检察院立案调查。

    在此期间胡伟星暗中指使打手对惠东县城建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卢明生进行殴打、恐吓并将卢明生的头发剪掉。

    然后,胡伟星出面装成好心人,让卢明生将价值150万元人民币,牌照号:吉E18888奔驰500绿色轿车暂由胡伟星保管,以免被砸掉。事后卢明生向胡伟星索要轿车遭到拒绝,现胡伟星将绿色轿车改成红色,由富星公司使用。

19941995年间,胡伟星带领胡某等4人,将深圳新都酒店一位股东(绰号:胡须兵),绑架至惠东县,勒索人民币160万元。

 

因没有分赃给胡某等4人,胡某找胡伟星理论。200578月份胡某双手掌被胡伟星派人砍掉。作案人开车慌忙逃走时撞上电线杆,打手弃车逃走,该车上留下一部手机,惠东县公安局经查证该手机有与胡伟星办公室固定电话通话记录。

 

1995年,胡伟星安排打手带4部载满走私塑胶的大货车,经深圳前往南海押货,在龙岗路段被龙岗区公安分局查获没收。胡伟星怀疑其打手充当警察的内线,将深圳市葵涌镇打手胡某的双手钉在板凳上实施殴打,致其双膝盖粉碎,双脚后跟用刀砍断。

 

1996年至1997年间,胡伟星诈骗澳大利亚一商人水果款90万澳元。

 

1997年至1998年间,澳大利亚又一水果商,被胡伟星诈骗货款160万澳元。

 

2000年,胡伟星在香港注册富星水果批发有限公司,法人由其妻子叶丽芳担任,诈骗澳大利亚美籍商人货款360万美元。

    2002年,胡伟星因在广东南海里水鲜果批发市场蓄意制造混乱,破坏市场正常经营,并伪造印章进行诈骗,佛山市警方于8月13日,对胡伟星实施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9月21日,警方依法对胡伟星执行逮捕。

    2008年,胡伟星将惠东县国土局工会主席平山国土所所长戴池月砍成重伤。起因为胡伟星的15万平米土地,因戴池月2万平方没有配合胡伟星及时转移,而被原告黄小军申请法院查封。

    2008年8、9月份,惠东县新隆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钟优汉与胡伟星因土地买卖有欺诈,钟优汉将其诉至惠东法院后。胡伟星要和解,钟优汉不同意,胡伟星让马仔胡远标等4人将钟优汉砍成重伤住院,钟优汉被迫答应调解。

    2009年,大年二十六,胡伟星让其司机(绰号:武松现被判刑11年在新疆服刑)携带10公升汽油到惠东县平山服装批发市场纵火,烧掉商户门面,被消防及时扑灭。司机被判刑5年,送到广东连平监狱服刑,胡伟星买通管教,制造“武松”在监狱闹事不服从监管,加刑6年而送到新疆服刑。

    2010年,惠东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柯新强,因惠东民法2009(210号)判决书判胡伟星败诉,胡伟星指使马仔胡向阳等3人携带硫酸实施报复,柯新强后身被硫酸大面积烧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马仔胡向阳等3人分别被判刑2年半至5年不等,现在连平监狱服刑。

    2011年8月11日,在广东惠东县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胡伟星鼓动策划他人状告其胞兄胡伟明的民事案件庭审中,胡伟星在旁听中冲出旁听席,挥拳猛击胞兄太阳穴,把胡伟明眼镜打飞,又顺手抡起证人席凳子向胞兄砸去。

    2012年农历大年二十四,胡伟星让3位马仔携带汽油,将家族叔父惠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九龙峰主庙管委会主任胡炳和的住宅放火,将大门烧毁,因大门离住宅较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农历大年二十八,又让3位马仔携带一大桶汽油等工具,将家族叔父胡炳和的住宅墙打通一个洞,用塑料管向里灌汽油。欲将胡炳和烧死,后被叔父胡炳和发觉未遂。

恶行曾惊动骆家辉州长

    1998年至2000年夏,胡伟星诈骗了先锋国际(有限)公司(VANGUARD INTERNATIONAL,INC,)260万美元。

    先锋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Crag Stauffer于2003年12月11日10时,向佛山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第五大队报案。

    2004年,先锋国际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提起诉讼。

    2004年2月14日,美国华盛顿州州长助理兼礼宾司司长Brent Heinemann就先锋国际公司被胡伟星诈骗了260万美元,代表时任美国华盛顿州长的骆家辉(现任美国驻华大使),致信广东省外事办礼仪部主任苏彩凤,希望能够协助先锋国际挽回部分损失。

    2004年4月,先锋国际公司因胡伟星(Vincent.Wu )和叶丽芳(Lai Fong Yip)非法欺诈、欺诈性转让、刺穿公司面纱及帮助、教唆他人非法欺诈、欺诈性转让、刺穿公司面纱行为蒙受损失一案,在美国华盛顿州国王县高等法院审理。

    2005年11月14日,经Steven Gonzalez审判。经过18个月的诉讼和审理后,判定胡伟星和叶丽芳对先锋国际公司有欺诈等所有非法行为,并裁定胡伟星和叶丽芳对先锋国际(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赔偿本金$1,066,537.94和预决利息$679,566.04及可回收成本费和成本$310.00,即总计$1,746,413.98.该预决利息每年按判定之总债务的12%计算,从2005年11月29日起,至债务清偿结束。

    胡伟星被抓捕的消息,一时间传遍了惠东县城,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了几位商户,都对胡伟星被抓拍手称快。一位商户激动地说:“汪洋书记部署的‘三打两建’深得人心,希望深挖胡伟星背后的保护伞,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让我们惠东百姓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