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勤:舆论监督与调查报道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7月15日下午,我国当代著名记者、中国经济时报首席记者王克勤来到暨南大学,为前来参加第四期传媒领袖讲习班的学员带来了题为舆论监督和调查报道的讲座。可容纳400人的曾宪梓科

  7月15日下午,我国当代著名记者、中国经济时报首席记者王克勤来到暨南大学,为前来参加第四期“传媒领袖讲习班”的学员带来了题为“舆论监督和调查报道”的讲座。可容纳400人的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几乎没有空座,不少粉丝专程前来聆听这位“中国的林肯·斯蒂芬斯”讲述他的传奇故事和经验。讲座现场响起多次掌声,声音甚至盖过了外面的雨声和雷声。

  王克勤被誉为“中国揭黑记者第一人”。先后以《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等揭黑性调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他和他的报道都以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著称。在下午的讲座中,王克勤提到最多的词就是“尊重生命”。

  “遇到事故,记者是该先拍照还是先救人?”王克勤认为,他会选择先救人,因为“每位记者首先是人,其次是公民,再次是记者。任何的职业规范、标准都必须从属于人类规律”。他认为做新闻的终极目的是每一个个体生命被尊重。然而现在许多记者无视他人的生命、歧视他人甚至为了刊发新闻而违纪违法违背人伦道德,这些行为对报道对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应当坚决反对。

  除了尊重生命,王克勤还强调要“尊重事实本身”,他认为这是记者应当遵守的另一个原则。“只要脚上有泥巴,手中便有好故事。”王克勤说,要尊重事实,就必须穷尽一切可能的资料,只有对资料的大量占有才能还原事实真相。他反对记者整天飘在网上,最终成为“网扒(一味地从网上找材料)”记者。而在写新闻时要做到精准,扎实,反文学化,反煽情化。在指出一篇报道中反映被报道对象的动作时,他认为用“说”要比“抗议”好,“抗议”二字就代表了媒体的立场,这样的报道易流于主观,而被报道对象的情绪通过说话内容就可以自然表现出来。

  王克勤认为调查性报道是使媒体从同质化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报道形式。“但此类报道需要做大量的案头工作,应该对这一领域常识问题全面掌握,‘地毯式’搜索,‘潜伏’式采访也是常用的手段。”他介绍道,在当今新媒体日渐发展的情况下,各媒体对信息的掌握基本相同,因此解释性报道比较普遍,而这种仅对已知信息做出相应解释的报道,容易造成新闻的“同质化”现象。调查性报道则注重深度挖掘新闻,从全方位勾画出事件的起因、与其相关的各个因素、与社会的横纵联系等等,是对事件的深层次解剖。

  面对台下将近400名青年学子和记者,王克勤还介绍了调查性报道的“十大黄金原则”,如“真实与别人的命运比你的个人荣誉和媒体重要得多”,“对于关键事实一定要核查清楚”等等,其核心在于“核实核实再核实,求证求证再求证”。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