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血铅事件:副县长等8官员受行政处分_人民监督网 

浙江德清血铅事件:副县长等8官员受行政处分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浙江德清血铅事件追踪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了解到,浙江德清县血铅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副县长陈佐平等8名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行

  浙江德清血铅事件追踪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了解到,浙江德清县血铅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副县长陈佐平等8名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等处分。

  今年3月以来,德清县海久电池公司周边陆续发现血铅超标患者,目前已检测出332名血铅超标患者,其中99名儿童。环保部决定对湖州市全面区域限批,取消湖州市德清县生态示范区资格,责成浙江追究地方政府领导人责任及肇事企业责任人法律责任。

  依据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湖州市监察局给予德清县副县长陈佐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政协副主席、县卫生局副局长王法弟行政警告处分。德清县监察局给予德清县环保局局长沈玉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环保局总工程师朱伟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朱征豪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德清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丁琦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德清县新市镇镇长沈生章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新市镇副镇长孔文伟行政降级处分。

  此前,涉事企业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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