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证实安阳市委原副书记李卫民出逃 已被双开_人民监督网 

官方证实安阳市委原副书记李卫民出逃 已被双开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中新社郑州8月27日电 网络上盛传的河南省安阳市委副书记李卫民失踪一事,27日晚间得到安阳官方证实。 当地27日晚间20时许发布的消息指,安阳市委原副书记李卫民涉嫌职务犯罪出逃

 中新社郑州8月27日电 网络上盛传的“河南省安阳市委副书记李卫民失踪”一事,27日晚间得到安阳官方证实。

  当地27日晚间20时许发布的消息指,安阳市委原副书记李卫民涉嫌职务犯罪出逃,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检察机关也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这条通过安阳当地官方网站发布的简讯来源称“记者日前从安阳市委宣传部获悉”,其他未做更多解释。

  就在一天前,有媒体曝出“李卫民在今年5月一次外出后回安阳的途中神秘消失,至今仍不知所踪”。

  据公开资料,从履历中可以看出,李卫民是安阳“土生土长”的官员。他曾为安阳县辛店公社下乡知青,并在安阳市染料厂、安阳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曾先后任中房总公司安阳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安阳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直到1998年12月才离开安阳,任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并于2001年3月任中共三门峡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9年8月,李卫民调回安阳,担任安阳市委副书记,专门负责党务工作。

  2009年,三门峡市查处多起腐败案件。包括渑池县委书记仝梦姣等多名要员“落马”。

  消息人士分析,李卫民当过多年的三门峡市委组织部长,他的出逃,或许跟三门峡腐败案件有关系。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