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名国税干部受贿被重判 两人涉国美税案_人民监督网 

北京三名国税干部受贿被重判 两人涉国美税案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5月28日,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科员凌伟,海淀区国税局财务科副科长梁敏进受贿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梁丛林共收受贿赂291万元,凌伟收受贿赂

5月28日,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科员凌伟,海淀区国税局财务科副科长梁敏进受贿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梁丛林共收受贿赂291万元,凌伟收受贿赂281万元,梁敏进收受财物合计210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梁丛林有期徒刑14年,凌伟有期徒刑13年,梁敏进有期徒刑12年。法院同时判决3人在案扣押的现金、汽车等款物予以没收。

其中,梁丛林、凌伟曾在国美税案中应黄光裕请托提供帮助,为此分别收取国美电器[2.40 1.27%]公司50万元贿赂。两人在黄光裕被抓后遭揭发落马,并在到案后揭出了伙同海淀国税局梁敏进收取一家企业600万元巨额贿赂的事实。

参与国美税案调查获私利

200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要求6个省市的国税稽查局对国美公司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6年8月,北京国税稽查局指派梁丛林和凌伟参加专案组,他们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从国美公司调账后没几天,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税案大队副大队长靳红利给梁丛林打电话说,他是黄光裕的朋友,约梁丛林和凌伟到潮好味餐厅吃饭。吃饭时,靳红利让两人关照国美公司。

过了一段时间,靳红利再次约梁丛林和凌伟到新世纪[19.00 3.37%]饭店名轩餐厅吃饭,在场的还有黄光裕、许钟民,黄光裕明确提出希望税案调查要保密,并希望尽快结案。两人回应保密和尽快结案是税务部门的办案要求。

最终,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调查认定,北京的两家国美公司在供货商返点问题上应缴纳增值税,而非营业税,责令国美共补交增值税近200万元。

事后,梁丛林、凌伟和许钟民在新世纪饭店吃饭时,许钟民说税案没出什么大娄子,给了梁丛林、凌伟每人50万元银行卡。

合伙受贿最大一笔600万

除国美税案外,梁丛林等人在平日办案中对遭税务稽查的企业大肆收取贿赂,情节恶劣。

梁丛林曾对一家被查税的企业老板表示,税案要移送警方。使得这位老板拿出600万元打点前来查税的梁丛林、凌伟、梁敏进,3人每人分得200万元,这是3人合伙收取的最大一笔贿赂款。

企业“白送”40万依旧被查

另外,在2007年1月,梁丛林、凌伟带队对一家服装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公司老总陈某赶紧通过中间人将梁丛林、凌伟约在一起吃饭。

“你们的事可大可小!”饭桌上,梁丛林对初次相识的陈某说。饭后,陈某送梁丛林回家,在家门口给了梁丛林20万元。可此后税务稽查没有停止,陈某赶紧又约请梁丛林吃饭。“这事小不了,要移送经侦部门!”陈某吓了一跳,觉得第一次钱没给够,于是又拿出20万元给了梁丛林。

令陈某没想到的是,40万元送出后,梁丛林突然撤出调查组,税案负责人换人。最终,该公司只好补税1200多万元,缴纳罚款600多万元。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