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原副县长高小明受贿获刑 称收钱多了就_人民监督网 

陕西神木原副县长高小明受贿获刑 称收钱多了就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高小明,陕西省神木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4月12日,因受贿241万元,高小明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在法庭上,高小明宣读了自己的万言悔过书,讲述了他从昔日的

 高小明,陕西省神木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4月12日,因受贿241万元,高小明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在法庭上,高小明宣读了自己的万言悔过书,讲述了他从昔日的“县官”一失足走上被告人席的经历。

  从2007年春至2008年9月,我在担任神木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利用自己负责高速公路建设等项目的机会,收下了13家企业、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241万元。

  从拒绝接受到来者不拒

  过去,我曾是“优秀共产党员”,是一名领导干部;现在,却成了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分子,成为党和人民痛恨的罪人。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随着我任职期间应酬的增多,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机会的增多,和我交往的人的增多,求我办事的人接连不断,我的廉政意识有所放松,开始接受一些名贵烟酒、高档礼品和购物券。对于送礼的人,我由开始的拒绝接受到后来的来者不拒。

  当听到人们对一些煤老板一掷千金的议论,想着自己为工作如此辛苦,我就抱着“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的想法,开始收受烟酒、购物券、高档礼品。从此,自己的警惕性渐渐放松,私欲之门也在无声无息中打开。我从拒绝参加当事人的吃请,到起初半推半就地接受一些小礼品,再到一次就收下煤老板白某送的10万元,渐渐地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最后身陷牢狱。

  收下钱后,我也曾心惊肉跳,思想也曾激烈地斗争过,也曾想过把钱交到纪检监察部门,但转而一想,别人送给我钱是抬举我,不如以后再退。就这样,一次次地给自己找借口,一次次收下了别人送来的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甚至更多的钱。

  当时我的心里完全是一种欲罢不能,对金钱是又爱又恨又怕。逐渐地自己收受钱财多了,慢慢地也就习惯了,收钱时也就心安理得了。

  2008年6月,榆林市一建工集团神府分公司的项目经理为了让我帮他解决工程中出现的车辆管理、补偿等问题,送给我30万元。当时他以给我买两条烟为名递给我一个纸袋子,我当时心里想袋子里可能是钱,但在回家的路上我在车上没敢打开纸袋,回去后打开一看果然是一捆捆百元现金。再说2008年秋的一天,神木县的一个路桥建设公司总经理为感谢我在工程等方面给予的协调和支持,来我办公室送给我15万元时,我心里又爱又怕,怕的是出事,爱的是钱来得太容易。但是因为有了前两次的经历,我就习以为常了。

  贪慕虚荣坠入犯罪深渊

  给对方办了事,我就收下了对方给的感谢费。我将受贿得来的241万元钱,用于个人和家庭消费,为家里买车,在榆林开发区和海南为自己买房。

  我之所以今天受贿成为被告人,并不是偶然的,而是逐步演化发展而致的,是没落的腐朽思想、贪婪的享乐主义、自私的拜金主义浓缩在自己身上的结果。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远远小于金钱的诱惑力,视法律如儿戏,结果沦落为金钱的俘虏,最终成了党和人民所唾弃的罪人。

  记得煤老板白某来我办公室送礼时,我给下属安排好准备考察白某要求的事项后,白某临走的时候,拿出一个手提纸袋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立即站起来拿起纸袋拉着他往门外推。当时,我对他的举动既反感又厌恶。而当他拉开门把袋子扔在地上时,我看见楼道里有人,怕被人看见,于是把门反锁,捡起袋子。当看到整捆整捆的10万元时,我心惊肉跳,坐立不安,不停地在房子里徘徊、抽烟。我的思想很复杂,虽然想过退钱,但转而一想,别人送给我钱是抬举我,以后再说退还的话。

  就这样,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一次又一次地从刘某、马某、贺某等人手中接过了100多万元的现金。到了最后,当我收别人的钱时,连退钱的想法都没有了。特别是收受煤老板杨某两次所送的现金100万元后,我的感觉是心安理得。

  这一切都是我贪慕虚荣的结果,是我将自己一步步推向了犯罪深渊。

  没有倒在枪林弹雨中而是倒在金钱面前

  遇到送钱人,我便持有表面推托内心欢喜的态度,结果自己逐渐走上了犯罪之路。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待到身戴枷锁时,悔之已晚。

  总结教训,就是自己长期放松了学习和主观世界的改造,不能正确对待人生观、价值观,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工作太忙没有时间为借口,不能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学习党章和有关知识、法律法规,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没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利益面前成为一个拜金主义者,将权力这把双刃剑刺向了自己。

  看到煤矿老板们收入数千万元,我的心理开始失衡,廉政防线崩溃,私欲膨胀。最终,失去了理智,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入党多年的老共产党员,让腐朽思想逐步侵入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并生根发芽。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渐渐消逝,萌生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想,为犯罪埋下思想隐患。

  在工作中,我养成了个性强、政策性和原则性极差的工作作风。手中有了权后,开始脱离群众,面对投资巨大的工程,我开始忘乎所以,大小事都由自己操纵。

  当兵时,在老山前线,我出生入死,冒着枪林弹雨,没有倒下去;援藏时,我战胜了严酷的自然条件,没有倒下去;在日常工作中,我战胜了一切困难,也没有倒下去;最后,我却倒在了金钱面前。

  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我多年的关心和培养,对不起所有曾经鼓励和帮助过我的人,对不起家人长期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对不起身患重病的妻子。曾经,我是女儿的骄傲,现在,我却成了一名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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