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原副市长陈兴銮职务犯罪案开审_人民监督网 

山东东营原副市长陈兴銮职务犯罪案开审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涉案金额3900多万元 正义网山东12月31日讯(记者卢金增)12月29日至30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职务犯罪案

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涉案金额3900多万元

  正义网山东12月31日讯(记者卢金增)12月29日至30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职务犯罪案在日照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在长达61页3万多字厚厚的“起诉书”中看到,日照市检察院指控陈兴銮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4项罪名,涉案金额高达3900多万元。据悉,陈兴銮为建国后山东省内被检察机关查处的涉案金额最高的厅级官员。

  记者注意到,“起诉书”前后列举了近百人,10年间累计向陈兴銮行贿共计2100多万元,行贿数额从 2万元到100 多万元不等,但对其2001年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之前的受贿指控仅有一项,数额为10 万元。记者粗略地计算了一下,从 2001年春节至2008年初秋案发的长达7年多的时间内,陈兴銮在担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期间,平均涉嫌受贿数目可以说达到了“日进万元”的程度。

  刚过“知天命之年”的陈兴銮1978年从沾化县农业局一名打字员的岗位上考入当时的华东石油学院有机化工专业,后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石油大学炼制系有机化工教研室副主任。1996年 12月,他出任东营区科技副区长,开始了从政经历。2008年9月4日被执行逮捕。此案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照市检察院侦查终结; 2009年5月31 日,日照市检察院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经两次补充侦查,最终形成134本卷宗。

  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中指出,经依法审查查明,陈兴銮在担任东营市经贸委副主任,广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东营市东营区区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自1999年夏天至2008年8月,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银行卡、购物卡、加油卡、美元、欧元以及贵重家具等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2100多万元。此外,他还涉嫌贪污50 万元、 挪用公款 1600 多万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从中获利160多万元。

  出庭公诉的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用了一个半小时;站在被告席的陈兴銮,头发花白,显得很疲惫。对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的数额较小的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他均予承认,而对指控涉嫌受贿犯罪的5万元以上数额的犯罪事实,他矢口否认,竭力为自己辩护。

  29日,庭审自上午持续至当日21时;30日上午8时继续开庭,至9时30分休庭;日照市中院未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假如他还在大学当教授,或许不会有今天。唉!他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可以说罪责难逃……” 在庭审旁听席,山东省检察院的一名人民监督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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