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铜案揭秘:三资本高手合演“大戏”_人民监督网 

云铜案揭秘:三资本高手合演“大戏”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核心提示: 如此一来,富邦系掌门人郑海若、云南铜业前董秘陈少飞和私人老板郑汝昌成为该案的关键人物。 云南当地诸多人士也认为,凭借陈少飞一人之力,要完成如此庞大、缜密

 核心提示:如此一来,“富邦系”掌门人郑海若、云南铜业前董秘陈少飞和私人老板郑汝昌成为该案的关键人物。 

  云南当地诸多人士也认为,凭借陈少飞一人之力,要完成如此庞大、缜密的资本运作 “工程”,可能性不大,“其背后可能会有更大的黑手”。 

  种种迹象表明,“云铜股票案”蓄谋已久,操盘者为3名资本运作高手。 

  “涉案者郑汝昌之妻李红媛已于近日被释放,”中审亚太(云南)会计事务所总经理管云鸿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近日接到李红媛电话才得知这一消息,释放的理由是“她对此案并不知情”。如此一来,“富邦系”掌门人郑海若、云南铜业前董秘陈少飞和私人老板郑汝昌成为该案的关键人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调查得知,这3人关系复杂,郑海若和郑汝昌的关系更是鲜为人知。 

  最近进展 

  李红媛获释 案件直指另3人 

  4月25日,“云铜股票案”曝光:云南铜业前董秘陈少飞挪用巨额公款7.6亿元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1亿多元被诈骗。在这起令云铜集团上下“惊诧不已”的案件中,云南省纪委关于涉案者郑汝昌的介绍并不多。 

  表面上看,郑汝昌只是一个私人老板,注册成立了云南昌立明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立明),公司法人代表是李红媛。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多方调查得知,郑汝昌与李红媛乃夫妻关系,并且背景不一般。 

  4月20日,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出《关于撤销陈兴开等46名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揭示了其中的玄机。在46人名单中,李红媛赫然在列,但唯独没有写明她被撤销注册的原因。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人士证实,之所以如此,是因李红媛牵涉云铜一案。 

  李红媛所在的单位,正是中审亚太(云南)会计事务所,后者在1998~2006年间,是云南铜业聘任的审计会计事务所。这不得不让人联想:李红媛是否提前知道云南铜业定向增发的消息,从而参与了“云铜股票案”? 

  “李红媛所为与事务所毫无关系,”管云鸿说,李红媛是郑汝昌妻子,来公司前一直在北京工作,在云南铜业定向增发之后才进入该事务所,“所以不存在她利用事务所与云南铜业特殊的业务关系获取信息、设局一说”。 

  中国证监会的登记资料也显示,李红媛于2007年10月开始在(云南)会计事务所担任行政部副总经理。而在2006年6月8日,云南铜业已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即便如此,李红媛仍与郑汝昌一起被带走调查。“郑汝昌是幕后出资人,李红媛为法人代表,但只是挂名而已,实际运作的是郑汝昌”,鉴于此,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近日已释放李红媛。记者试图联系李红媛未果。 

  李红媛被排除,“云铜股票案”直指郑海若、陈少飞和郑汝昌三人。 

  背后揭秘 

  3人皆是资本运作高手 

  尽管“富邦系”掌门人郑海若极为低调,但有了郑汝昌,其背景慢慢浮出水面。 

  “郑汝昌和郑海若并非亲戚关系,”4月27日,郑汝昌此前就职的一家有色金属公司董事长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郑汝昌是北大金融系研究生,虽与郑海若同姓,但郑汝昌此前曾告知郑海若是其同学。 

  博文科技公告资料显示,郑汝昌,1971年出生,2004年8月5日被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副总经理,任期至2006年6月26日。 

  不过,任期未满,郑汝昌便跳槽到上述有色金属公司任副总经理,到2007年11月份左右才正式离职。 

  “2008年10月,我才知道郑汝昌出事了,牵涉到云铜的案子中,”该董事长连用了两个“很失望”来形容自己的感受。他不无惋惜地说:“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干得不错,业务能力也很强。” 

  但也不是没有征兆。该董事长回想起来,2007年6月至7月,郑汝昌经常不在单位,请假办别的事。 

  2007年11月,郑汝昌正式离职,离职的理由是,“他说要帮北京同学开的公司融资、上市……”该董事长回忆说,他所说的同学正是郑海若。 

  记者通过查询得知,郑海若1967年12月5日出生,比郑汝昌大4岁左右。如此看来,郑汝昌和郑海若似乎更可能是校友,而非同学。不过,因年份久远,北京大学校友网上查不到相关资料。此前,坊间也推测,从郑海若在资本市场的诸多手笔来看,他更像是学金融或研究金融出身。这与郑汝昌此前的说法吻合。 

  较之郑海若、郑汝昌,云南铜业前董秘陈少飞也毫不逊色。云南铜业公开资料显示,陈少飞1964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在多家公司会计岗位工作。“他非常熟悉资本运作,金融、财会知识丰富,业务能力极强,”云南一位熟悉陈少飞的会计师说,云铜的很多资本运作都是出自他手。不过该会计师认为,陈少飞并非“云铜炒股案”的主要操盘手。 

  疑点重重 

  巨资炒股 谁是最大黑手? 

  “云铜一案可能还需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进入司法程序,”昨日,陈少飞的一位代理律师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云铜股票案”调查已近尾声,一审应会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相关细节不便透露。 

  对于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公司)持有的云南铜业3500万限售股(已于去年6月解禁)是否已遭冻结,云南省检查机关没有给予正面回应。 

  “不过,将种种信息汇总,依然能摸到该案的脉络,”云南冶金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策划这起“骗局”的时间应是2006年6月左右。 

  2006年6月8日,云南铜业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筹资的公告。同年10月26日,云南铜业股东大会通过了定向增发方案。4天后,陈少飞与郑汝昌合谋成立昌立明,参与云南铜业的定向增发。 

  2007年2月16日,中审亚太 (云南)会计事务所审验,富邦公司持有云南铜业3500万限售股,所需支付的3.325亿元资金到位;昌立明所需支付的2.375亿元资金也到位。 

  有消息说,这笔资金是在陈少飞的安排下 “非法获得”。2007年2月,在陈少飞安排下,昌立明以商业融资为名得到10亿元云铜股份公司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昌立明和富邦公司分别用其中的2.375亿元和3.325亿元购买云铜股份定向增发股票,富邦公司拆借1.9亿元用于炒股、投资。通过挪用公款购买云铜股票及投资,昌立明获得巨额利润5.7亿元,富邦公司按股票解禁期满时的市值可获利润6亿余元。 

  但云南铜业今日发布澄清公告,称这一说法不属实,“公司已于2007年4月24日前向昌立明全部收回已开具的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和7亿元商业承兑汇票”,且公司与富邦公司除了定向增发外,“从未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 

  去年11月28日,云南省纪委对云铜原副总经理余卫平涉嫌失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炒股案是后来在审理邹邵禄案中才被发现的,”云铜集团一内部人士说。 

  “从2006年6月左右开始策划,同年10月份开始一系列布局,2007年开始正式操盘,直至2008年东窗事发,”该会计师说,整个案子中,如果陈少飞是为了个人私利,他肯定要通过操盘获利,但根据云南省纪委的说法,他参与运作,利润却没到他手里,“这种做法不合常理。” 

  云南当地诸多人士也认为,凭借陈少飞一人之力,要完成如此庞大、缜密的资本运作 “工程”,可能性不大,“其背后可能会有更大的黑手”。 

  至本报截稿,云南有关部门尚未通报此案,郑海若身在何处依然是个谜团,“云铜股票案”真相尚待司法部门揭开。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