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告状团”扳倒陕西政协副主席庞家钰_人民监督网 

“情妇告状团”扳倒陕西政协副主席庞家钰

2015-01-29 10:06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庞家钰贪污腐败案惊动中央 7月上旬,中纪委公布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贪污腐败案 ,三秦大地一片哗然。今年63岁的庞家钰历任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但他没

 

 

庞家钰贪污腐败案惊动中央

7月上旬,中纪委公布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贪污腐败案,三秦大地一片哗然。今年63岁的庞家钰历任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但他没想到的是,他最信任的情妇组成11人的庞大“情妇告状团”将他“扳倒”。

2006年5月下旬,中纪委调查组秘密进驻宝鸡。2007年2月5日,陕西省委通过媒体通报了庞家钰严重违
法违纪的情况。2007年7月上旬,中纪委向社会公布此案的调查进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霸占人妻的“拉链市长”

 

 

 

1986年,42岁的庞家钰在当了十几年的技术员后,担任一家工厂的副厂长。虽然是个厂领导,但却是无权的虚职,在厂里说了算的是厂长李思民。李思民小庞家钰整整10岁,他大权独揽,根本没把庞家钰放在眼里。对此,庞家钰怀恨在心。

1988年,庞家钰在宝鸡市干部选拔中脱颖而出,被任命为市政府秘书长,1994年升任市长。冤家路窄,庞家钰担任市长时,“老领导”李思民只是一个副局长。在市政府的一次家属联欢会上,李思民的妻子曾倩引起了庞家钰的注意。曾倩是宝鸡市某高中的英语老师,不仅年轻漂亮,而且气质优雅

1995年元旦,宝鸡市一批干部到临潼骊山召开年度总结会,庞家钰特意叮嘱大家带家属前往。晚餐过后,李思民接到市政府办公室紧急通知,让他赶回宝鸡处理要事。晚上,庞家钰敲开了曾倩的房门……原来,庞家钰一手策划了李思民嫖娼并被偷拍的阴谋。曾倩一方面怨恨丈夫的背叛,一方面又迫于庞家钰的权势,于是选择了默认。

不久,庞家钰将曾倩安排在一家旅游公司担任总经理,两人三天两头偷情幽会。

1997年,宝鸡市干部大轮岗,找庞家钰送礼说情的人络绎不绝。为了得到提拔,或是惧怕打击报复,一些担心官位不保的官员都按照要求让自己的妻子与市长“谈话”。一时间,宝鸡市的干部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舍不得媳妇套不着狼。”背地里,大家都骂庞家钰为“高衙内”,叫他“拉链市长”。

金钱摆平“情妇团队”

 

1998年3月,庞家钰当上了宝鸡市市委书记。庞家钰想,要想稳住庞大的情妇团队,没有钱绝对不行。如何赚大钱?当然只有变现手中的权力。

在庞家钰的支持下,李思民成立了一家金融投资公司,并担任公司总经理,庞的情妇梁梅和另一名情妇郑洁的丈夫担任副总经理。该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仅仅一年,该公司就取得1.2亿的黑色收入。

曾倩等人发了大财,其他情妇自然眼红,庞家钰推托不了,只得将大小工程分给她们。宝鸡是个缺水城市,为了缓解居民用水困难,陕西省决定投资建设冯家山引水工程。庞家钰亲自担任“引水办”主任,将工程分派给情妇们临时成立的皮包公司。庞家钰的妻子也分得工程的管道安装。

在庞家钰的妻子和情人的胡作非为下,冯家山引水工程突破1.5亿的财政预算,最后高达3.2亿!冯家山引水工程竣工后不到半年,就因为质量问题发生塌方和管道爆裂等严重事故。

2002年冬天,庞家钰正率领6名情妇在南非“考察招商”,引水工程第六次爆管,事故引起了陕西省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庞家钰迅速从南非赶回宝鸡进行处理。庞家钰请来中央和省城媒体记者,义正词严地表示:“一定配合上级的调查,彻查这一豆腐渣工程的元凶。”背后庞家钰又安排妻子:“我给你和女儿办好了移民加拿大的手续,你明天就带孩子出国,到那边避避风头。”妻子和女儿移民后,庞家钰又通过各种手段使这事最后不了了之。

情妇联手告官案惊动中央

 

2003年5月,59岁的庞家钰担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然而,没等庞家钰在这个位子上坐热,宝鸡就出了大事。他批准成立的那家金融投资公司非法无序经营,导致9000万元国债无法收回,大批市民到北京上访。一周之后,李思民被公安机关拘留,梁梅和郑洁的丈夫也被司法机关控制。

曾倩向庞家钰讨主意。庞家钰脸色一沉说:“你传话给李思民,让他放聪明点,把所有的责任都揽过去,那样我可以通融关系,至多判个三年缓期,而且还能保留公职;如果他管不住自己的嘴,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我马上就可以判他死刑!”李思民在接受讯问时承揽全部罪责,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却被法院判处死刑!梁梅和郑洁的丈夫也分别获刑16年和10年。

事后,曾倩发誓要告庞家钰。她意识到,要想彻底把庞家钰拉下马,靠她一个人的力量还不行。于是,曾倩与梁梅、郑洁等人取得联系,在曾倩的鼓动下,一共有11位情妇同意联名状告庞家钰。这些人中,有的人提供了庞家钰非法收取贿赂的票据;有的人掌握了庞家钰妻子公司的资金账目……这些铁一般的证据,和11位署下真实姓名的“告状团”,让中央领导极为震惊。

(注:文中除庞家钰夫妇为实名外,其他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