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全民放高利贷 跨国集资诈骗案告破_人民监督网 

江苏泗洪全民放高利贷 跨国集资诈骗案告破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经济信息联播》报道,江苏泗洪县里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前段时间,我们栏目专门报道了泗洪县全民疯狂高利贷的相关报道,老百姓的钱通过一级一级的中间人,以数额不等的利息

 《经济信息联播》报道,江苏泗洪县里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前段时间,我们栏目专门报道了泗洪县全民疯狂高利贷的相关报道,老百姓的钱通过一级一级的中间人,以数额不等的利息汇集到了当地的几个爪王手中。由于利息高、来钱快,当地买豪车的大有人在,有的乡镇甚至被网友们戏称为是宝马乡。随着资金链的断裂,当地老百姓放出去的钱,能否收回就成了一个未知数。节目播出后,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对非法集资案件,采取多种打击措施,

    多项打击措施之下,目前是成效显著,近日,泗洪县公安机关就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000多万的跨国集资诈骗案。一个由在非洲乌干达注册的所 谓世华达菲国际投资集团为组织,以董事长、总经理,以及业务骨干组成的非法集资网络,在泗洪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目前 5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来看相关报道。

    在泗洪县虹州宾馆院内,是世华达菲国际投资集团在泗洪的办公地点,我们看到现在大门紧锁,墙上的招牌也已经卸掉,投资人就是在这儿签订了各类去乌干达的投资协议,知情人告诉我,这里的办公点有一个特点,就是墙上桌上都挂满了李柱与各界名人和政要的照片。

    从这张非法集资架构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处于最顶端的是世华达菲国际投资集团的董事长,名叫李柱,在他的下面有总经理刘俊,首席运营官吴艳萍,再 往下就是由三名泗洪当地人担任的业务骨干,这三人分别带领三个团队,负责面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直接融资。画面中的这名女子名叫江雪梅,她就是这三名骨干之 一,正式的职位是:宿迁专委会的会长,通过她的手集资到的款项就高达将近2000万。

    犯罪嫌疑人江雪梅告诉记者,李柱好象是在2007年去非洲的,他说非洲是世界上最后一块绿地,因为矿产资源各方面都比较好,又没有人开发,我们中间有点费,按照百分比给了一部分提成。提成是10%。给下线有6%-8%。

    从2008年开始,世华达菲公司借助在乌干达投资搞开发的幌子,以6分到一毛五的月息在泗洪集资4000多万元。刚开始,为了取得更多的人的信任,世华达菲公司确实支付了一部分高额利息,而陈小姐就是因为看到了这点,才深信不疑进入的。

    泗洪投资户陈小姐告诉记者,给人的感觉好象是真的,我跟老公软磨硬泡,我试试吧,10万块钱赔了也承受的起,就是那种心理,如果赚钱的话,天下掉馅饼就砸到自己头上了。到现在才知道那是骗人的,根本就没有那回事。

    泗洪当地老百姓的血汗钱通过江雪梅等人,被源源不断地汇到了李柱在乌干达的公司,而最后所谓的彩票、股票、矿产,一个项目也没弄成,开设的唯一的项目赌场,也因为经营不善被抵押出去。

    犯罪嫌疑人江雪梅告诉记者,李柱这个人是不是从开始就设计了这样一个骗局,因为他讲过一句话,如果不给你们造一个好的,你们怎么可能相信我。这句话就证明他就是一个骗子。

    据一位今年6月底刚刚从乌干达回国的知情人透露,目前李柱仍在乌干达过着极其奢靡的生活,并经常去赌场挥金如土。

    知情人告诉记者,赌钱,不珍惜血汗钱,大肆挥霍,据说在赌场赌输了几百万。他说他要是不赌钱就没法过日子。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目前泗洪公安机关已经抓获了吴艳萍、江雪梅、王雪芹、段元朕等五名犯罪嫌疑人,而李柱和刘俊等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被公安机关进行上网通缉。

    江苏泗洪打响 “切爪子”行动 涉案“爪子”落网

   《经济信息联播》报道,这次在泗洪县采访,有一个词很值得大家注意,这就是非法集资活动中一些叫爪王的人,这些人就是非法集资的首犯。把爪王抓 住,是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的重要任务,为了能让那些集资款尽快返还到老百姓的手中,当地的公安机关采取了逐步瘦身、打击重点的策略,当地百姓戏称为切爪 子行动。前几天,泗洪公安机关就抓获了一个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的中间人。

    在泗洪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今年只有28岁的付加升。去年10月,他因寻衅滋事罪刑满释放后,开始接触高利贷,直到今年5月份这条高利贷放爪子之链断裂,付加升短短数月间,就集资到200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付加升告诉记者,别人给我3毛,我给他们1毛5或者2毛。最多一个月收利息可以收到一两百万左右。开始放的少,不敢放。

    什么都不用干,一个月光利息收入就能有一两百万。集资来的这2000多万中,他把其中一部分交给自己的上线,另外一部分则用来自己消费。他先后购买了两套房产,以及黄金(1682.10,19.20,1.15%)等贵重物品。光豪车,就曾经先后入手奔驰、兰博基尼等。

    不仅买车买房,付加升还经常出入ktv、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出手很是大方。

    付加升下线高强生告诉记者,就感觉他很有钱吧。一般我们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都不要我们花钱。

    随着胆子越来越大,付加升发展的下线也越来越多,直接的下线就有10多名。作为付加升的朋友和下线,高强生今年春节后以1毛5的利息放给他将近400万元。

    付加升下线高强生告诉记者,他说他的钱是给房地产的,在我们概念当中,做房地产的,一般都是非常有实力的人。我当时就没有想太多,自己认为可以拿回来。现在拿回来,不太现实了

    由于无度的挥霍、甚至是参与赌博,付加升目前已有400多万元无法返还,泗洪公安部门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之后,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泗洪县陈圩派出所指导员梁胜告诉记者,刑法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同时没收财产。

    记者了解到,除对付加升这种用于个人挥霍、进行集资诈骗的中间人进行重点打击外,泗洪公安机关还对那些具备还款能力,主要募集款项用于房地产等实业的爪王进行了逐个约谈,督促他们尽快把所欠款项返还到老百姓手中。

    高利诱惑难挡  泗洪村民承受亲情之伤

  《经济信息联播》报道,纵观泗洪的民间高利贷活动,我们发现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非法集资的链条上,大部分的上下线都是关系很近的亲 戚、朋友、熟人,彼此之间的借贷关系靠的是相互的信任和血缘,在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里,有些人集资的时候,连最起码的借条都不打。很多人往往是看到身边的 人挣到了大钱,禁不住这种高额利息回报的诱惑,再加上亲友的一再劝说,于是纷纷跳入火海。如今黄粱美梦破灭了,非法集资案件里的这些受害者,生活状况又是 如何呢?

    在石集乡柳山村一处简陋的民房里,记者见到了今年57岁的石祖强,他家一家4口人,闺女和儿子已经成家,现在只有老两口住在这间10几平米的房子里。记者看到屋里的一角堆了十几袋粮食,桌上还放着中午吃剩的饭菜。

    江苏省泗洪县柳山村村民石祖强告诉记者,中午吃的米饭,做的青菜汤,炒个豆角。没有钱。这个多便宜啊。

    石大叔介绍说,自己的生活原先并不是这么清苦,在农村因为有田地,吃饭基本不是问题,一年卖粮食能够卖出3000元,偶尔去工地打零工一天也能 挣个几十块钱,可以补贴家用。但今年5月份,他经不住自己的姨表兄弟的劝说,以1毛的利息把自己养老的所有的积蓄4万块钱全都放了出去,连一个月的利息都 没有拿到,现在连本钱都要不回来。

    江苏省泗洪县柳山村村民石祖强告诉记者,当时说的利润高。受到诱惑了,什么放高利贷了,都没有听说过,就把钱放出去了。现在看,这就是上当受骗了。

    受到诱惑的还有李台村的李家学,作为村里的养螃蟹专业户,原本收入还不错,但看到别人放爪子挣钱很容易,而自己辛辛苦苦却挣不了多少。于是在亲戚的劝说下,李大叔放出了所有的积蓄50万元。按月息八分计算,一个月的利息就有4万元。

    江苏省泗洪县李台村村民李家学告诉记者,如果是一个不认识的人,你能给他钱吗,倒霉就倒霉在这些亲戚朋友上。不懂法啊,受高额利息诱惑。比方说 养殖一年(成本)7万块钱,出来10多万块钱,你看人家,把钱拿去几天就拿了10万块钱回来,自己心里不平衡,跟赌钱一样,决定赌一把,结果一赌就输掉 了。

    对于自己的这种类似赌博的行为,李大叔很后悔,一辈子辛辛苦苦的积蓄能不能要回来还是个未知数。

    村民选择集体沉默 经侦队长办案烦恼多

   《经济信息联播》报道,明明知道有风险,很多集资的普通百姓在案发的最后阶段,也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妙,但为何在整个集资案件中,没有人主动的站 出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在很多被采访的老百姓中,当被问到有没有报案的时候,他们都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为什么 他们不愿意报案呢?为什么在知道受骗了之后,还是选择了沉默呢?泗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的中队长韩凯,经手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最多,他就给我们记者讲述 了他办案过程中的种种烦恼。

    记者走进韩凯的办公室,一进门就看到桌上摆满了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各种卷宗,卷宗里记录了大量的证据,比如协议书、收据、银行汇款单等等。而翻开韩凯的工作手册,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句话: 已联系好几次,顾虑较多,不愿意报案,然后再联系称在开会。

    泗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韩凯告诉记者,大部分群体和所有投资者不愿意报案,要么躲着我们,要么就避而不见 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说这个事情,没有人出来作证,法律就讲究证据,没有证据我们也没有办法。

    韩凯介绍说,在亲情面前,很多善良的老百姓都有着很朴实的想法,即便是钱要不回来,也不能把自己的亲戚朋友告了,况且他们也是把钱交给了上线。 再加上没有打借条,即便想告也缺乏起码的证据。因此,泗洪当地的老百姓大多采取了沉默的态度,不愿意报案。另外还有人抱有幻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过一段 时间,钱还能要回来,而一旦上线被抓了,钱要回来的希望就十分渺茫。当地的居民也证实了这样的说法。

    江苏省泗洪县青阳镇居民告诉记者,这个事情肯定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然后再沸沸扬扬的炒这件事情,让更多的人知道你做这件事情,你会更没面子,很多人都是这种心态,包括我。

    江苏省泗洪县石集乡村民告诉记者,公安局认为这个钱是挥霍的,举报出来要受法律制裁。举报了钱也要不回来,何必举报呢。假如我的钱放到那儿,得罪人了,钱也要不回来。

    韩队长告诉记者,在泗洪,民间高利贷活动大部分的上下线都是关系很近的亲戚、朋友、熟人,面临着报案难、取证难、老百姓有顾虑不愿配合,而相关 法规的滞后,也使他们在现实的办案过程中,对于涉案人数、金额等很多关键问题难以进行界定。这也直接给警方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泗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韩凯告诉记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针对的必须是不特定的公众,不特定公众怎么理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比如 说,这里面是不特定公众,他介绍的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兄妹姐妹,有的是战友,处了很多年的同事,这些能不能认定是不特定的公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要取决于是否涉及以下三种情形:针对不特定的公众,集资的数额 达到20万元以上,人数达到30人以上,造成损失在10万以上。采访中,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表示,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希望更多的得到受害群众的支持,积极 与警方配合,尽最大努力挽回群众的损失。

    泗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韩凯告诉记者,看到老百姓损失这么多,我们心里面也在心痛 领导也在催我们,认为我们没有尽力去办,事实上我们很尽力了,很多人都不来,因为这些投资群众是受害人,我们又不好采取强硬的措施,只有慢慢的做工作。所 以导致到现在我们才核实了100多人。 我想提醒广大受害群众,能够尽早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于我们公安能够立案调查,更加全面的掌握案情,最大限度的挽 回大家的损失。

    江苏泗洪:组合拳严打非法集资

  《经济信息联播》报道,一时的贪念,换来的是惨痛的教训,相信在泗洪县的百姓当中,以后再听到所谓集资挣大钱的事情,大家都能清醒的有所认识。 现在在江苏泗洪县,当地政府也在群众中,加大了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教育和宣传。目前这些受害的老百姓基本生活是否有保障呢?政府部门又采取了那些具体措施防 范这类案件的再度发生呢?继续来看我们记者的调查。

    现在是在泗洪县泗州东大街一个人流量比较集中的地段,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现场有很多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展板,工作人员也正在派发宣传手册,通过这种形式的宣传,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从而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你除了在全县广泛散发宣传手册,记者在泗洪县城和周边的乡镇,也看到了很多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横幅,大部分银行门口的LED显示屏也打出了远离非法集的字样,而当地电视台也在黄金时段播出相关的广告和专题节目,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

    江苏省泗洪县居民告诉记者,有一些群众不理解是什么情况,通过大力宣传,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了,也不会盲目的把钱放给这些人了

    江苏省泗洪县居民告诉记者,我认为这个很有教育意义,对那些利益熏心的人是最好的警示,让他们能悬崖勒马,不要把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放到非法集资当中。

    除进行大力宣传外,泗洪当地的银行系统,也在对当地的资金流向等数据进行密切监测,以稳定当地的金融秩序。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银行副行长王冰告诉记者,对信贷资金,特别是个人的贷款,我们严格按照划拨到采购对象或者企业手中,绝不允许信贷资金直接由个人现金提取,这样就可以杜绝高利转贷这种行为。

    此外,对老百姓反应强烈的一些爪王和中间人,当地公安机关正在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并依法进行打击。而对那些损失严重的村民,当地政府也已经开始给予必要的社会救助。

    江苏省泗洪县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徐宜军表示,央视财经频道报道了我们泗洪县非法集资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对于那些因为放高利贷,造成重大损害的农户,我们正在梳理,对那些生活没有保障的人,我们也尽力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活。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