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对行贿人重刑 学者称黄光裕案或成反腐分水_人民监督网 

首次对行贿人重刑 学者称黄光裕案或成反腐分水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首次对腐败大要案行贿人课以重刑学者分析黄光裕案或成反腐分水岭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黄光裕一案已经宣判。对于判决结果,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19日在接受记者采

 首次对腐败大要案行贿人课以重刑 学者分析黄光裕案或成反腐分水岭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黄光裕一案已经宣判。对于判决结果,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1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黄光裕案将成为腐败与反腐败较量历史上的分水岭。 

  据了解,中国家电零售连锁巨头、国美电器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5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林喆认为,黄光裕一案的风向标意义在于,这是近年来我国一系列腐败大案要案中,首次对于行贿人课以重刑。 

  “黄光裕行贿人数众多,拥有一张巨大的关系网。”林喆说,过去有关部门为了取证的方便,往往会让行贿者充当“污点证人”,也在一定上削弱了对于行贿者的量刑力度。 

  所谓“污点证人”,是指有犯罪行为但愿意配合司法机关指证其他人罪行的人。关于从轻处罚行贿人的观点一直存在,在今年两会上便有来自司法机关的代表提议,应尽快建立对行贿人等“污点证人”免予刑事处罚的制度。 

  但林喆认为,此次黄光裕一案的宣判充分表明了有关部门严惩行贿人的决心和力度,有效地将今后的反腐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还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指出,行贿是受贿的根源,有的受贿人甚至是被行贿人“逼迫”收下赃款。行贿人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收买官员,破坏市场经济建设,他们的行为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事实上,今年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有关惩治行贿犯罪那句话,便传递出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即表明国家司法机关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林喆说。(杜晓)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