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郏县村民耕地被占建商品房 国土局称合规定_人民监督网 

河南郏县村民耕地被占建商品房 国土局称合规定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河南平顶山市郏县安良镇位于县城以北9公里,自古以来就是交通要道,商贸业十分繁荣。然而一年多来,房地产开发商在紧邻公路的67.8亩耕地上陆续盖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河南平顶山市郏县安良镇位于县城以北9公里,自古以来就是交通要道,商贸业十分繁荣。然而一年多来,房地产开发商在紧邻公路的67.8亩耕地上陆续盖起了8栋5层高的商品房,而耕地原本的主人——三十多户村民无地可种、无以为生。镇政府声称土地性质已变为建设用地,却无法出示审批手续,村民至今也没有获得任何补偿。

  老两口仅有的一亩地被强占 吃饭没有着落

  家住郏县安良镇安西村的段冬芝跟老伴有一亩责任田,现在这块地上已经盖成了商品房。地没有了,而新房子也跟他们毫无关系:

  段冬芝:全是靠那一亩地,不是那一亩地,俺老两口吃啥,这闺女家给俺弄点吃吃,那闺女家弄点粮食吃吃,俺几个都是要俺的地。

  两口人一亩地,这样的标准远远低于人均1.4亩耕地的全国水平,但即便如此,安西村31户村民也没能保住自己并不富于的土地。

  村民张秀菊:俺地不是盖房子了,没地了,俺娘俩活着老难,叫俺咋过,靠啥呢?

  去年3月,安良镇安西村二组的农田上,已经起身拔节的小麦,在一夜间被收割。安良镇政府称,要在这里进行新农村建设。要求村民与之签订一份租赁期为"长期"的合同。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他占用我们土地的时候也没有告诉我们。去讨说法的时候,镇政府说这块地是给开发商了,由开发商负责咋处理。农民还拿着国家的粮食补贴,土地被他强占了。

  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强制村民签《土地征用协议》 补偿是打白条

  村民们说,直到现在他们还在领着国家的粮食直补,但是耕地早已被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盖起了商品房。正当村民百思不得其解时,安良镇政府却再次要求村民与之签订一份《土地征用协议》,同时给村民打了白条,注明参考南水北调工程标准,给予村民每亩地2.9万元的补偿,每年给1000斤小麦的利息。有村民说,无论是钱还是小麦,大家伙始终都没见到:

  村民:五层楼打出来了以后,挂的是祥安新村,打出广告,以每平米多少钱的售房,盖成商品楼卖了,现在他还有个售楼部。现在农民给他讨说法的时候,他又以南水北调现在给你征了,村干部,包括乡干部连夜领着到家里必须得给你签协议,签协议还是打者白条,到现在也没有兑现。

  郏县与钧瓷重镇——许昌禹州神垕镇相邻,郏神大道从安良镇区穿过,来往货车不断,镇区显得颇为热闹,被占用的67.8亩耕地紧邻郏神大道,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然而此时,昔日良田已经变成商品房,一栋栋五层小楼已经封顶。村民说这一商品房小区售楼部一直在营业,并向记者出示了售楼广告和售楼价目表。价目表上显示小区共有8栋5层高、4种面积不等的商品房在销售,每平米从630元到1600元不等。采访中,负责信访工作的安良镇党委副书记雷红亮主动找到记者。他解释说,这一建筑群是新农村建设,并非商品房,而村民对此并不认同:

  雷红亮:这地结合着有个新农村规划,土地流转。

  记者:已经开始销售了?

  雷红亮:有。

  记者:卖出去多少了?

  雷红亮:有二百多户。

  记者:卖给什么人了?

  雷红亮:都咱这的群众,咱安良镇,周边几个村了。

  村民:名单拿出来,你说房子俺享受了?俺队里没有一户享受了。

  到底是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新农村建设"工程,还是强占耕地盖商品房牟利呢?记者询问雷红亮书记是否有土地性质变更的相关审批手续、征地文件或对村民的补贴名单,雷书记却说,土地已变为建设用地,但材料在县里,无法出示:

  雷红亮:土地已经置换了,已经改为建设用地,2010年改的,通过土地增减挂钩,这属于镇区规划的预留建设用地,暂时也让群众先种着。新农村建设这一块在批的当中,图纸乡里没有拿到,已经到县里了。

  县国土资源局起初坚称符合规定 最后却改了口

  既然是预留的建设用地,安西村的村民为何至今还享受着国家的粮食直补呢?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京伟,起初胡京伟还坚称,这是符合规定的预留建设用地,而当记者问到为何农民还享有粮食直补的时候,胡京伟却改了口,并称安良镇的土地没有报批,是未批先建:

  记者:他以前的性质应该是耕地吧?

  胡京伟:那应该是吧。违法占地是肯定的,处罚完我们帮他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记者:占用耕地是怎么规定的?他们不用在别的地方再开垦耕地了么?

  胡京伟:报批的话应该啊,它现在不是还没有报批。

  记者:"他说手续在国土局啊。

  胡京伟:不应该是这样,批准的话手续都发给用地单位了,应该是没批准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非农业建设不得占用耕地;耕地转为非耕地要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安良镇却和郏县国土资源局在土地审批手续问题上相互推诿。 而他们所说的土地增减挂钩,更是被偷换概念、本末倒置。原本应是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同时给予城镇建设用地置换,最终实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可是在安良镇,土地增减挂钩却使良田变成了建设用地,村民无地可种。耕地,村民权益,都成了当地官员口中所谓发展"新农村"的牺牲品。当记者将要离开安良镇的时候,又不断有这个镇的其他村民找到记者,称他们村的地也被镇政府打着整修河道的名义强占,随后却在河堤上盖起了商品房。不知道像这样打着正当名义实际上为开发商服务的事,在安良镇还有多少?这些享受国家粮食直补,又无地可种的农民到底还有多少?又有多少耕地通过这种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方式消失了?对此,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