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反腐利剑始终高悬_人民监督网 

中央纪委:反腐利剑始终高悬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中央外宣办定于2011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介绍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反腐倡廉是中国共

 

   中央外宣办定于2011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介绍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反腐倡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在建党9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外宣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介绍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

    反腐倡廉 探索特色道路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世界性顽疾,也是各国政府和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反对腐败。”发布会上,吴玉良向中外记者介绍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

    在谈及腐败分子外逃问题时,吴玉良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腐败分子外逃问题,逐步建立防逃网络,大力开展境外追逃和追赃工作。他介绍说,近年通过引渡、遣返和司法协助、警务合作等国际执法合作的方式,中国将一批逃往国外的腐败分子缉拿归案。

    今年2月,中纪委对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吴玉良透露了该案的最新进展。他说,案件仍处于调查阶段,调查结束后会再发消息,向社会公开。

    谈及刘志军案有何启示时,吴玉良说,党历来高度重视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并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切实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收到了良好效果。

 继承传统 健全反腐体系

    在湖北省武昌都府堤路20号的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中,有一个永不落幕的专题展览——“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程展”。近600平方米的展厅收录了400多幅珍贵图片、复制件、文照以及30多件实物,其中包括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创始人方志敏的《清贫》手稿、毛泽东退还伙食费的账本、周恩来补袜子的工具。

    1927年,中国共产党在武汉举行中共五大会议前夕,党员人数已经从四大时的994人猛增到57967人,增加了57倍之多,一些投机分子也趁机混入党内谋求私利。为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中共五大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即中央纪委的前身。这是党的第一个专门的纪律监督机构。同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新党章第一次设立“监察委员会”章节,至此,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制度初步创立。

    展览展示了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透过展览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根据不同历史时期腐败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制定相应举措,始终高悬反腐利剑。”武汉革命博物馆馆长赵晓琳说。

    80多年过去,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没有丝毫放松。发布会上,吴玉良说,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先后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5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73人。

  国际合作 促进阳光施政

    “我们十分重视并积极开展反腐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布会上,吴玉良再次强调,事实上,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早已不再是“关着门”谋发展。去年底,国务院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以白皮书的形式系统地向世界展现了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

    同时,中国的反腐倡廉也在不断吸收和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反腐败的优秀经验和成果,在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国际间合作。近年来出台的很多制度措施,都借鉴了不少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成果。

    吴玉良介绍,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同近80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还与波兰、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把双边交往纳入了制度化轨道。他说,从2005年起,我们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专家组与美方建立起联络机制、定期磋商机制以及信息交换机制。

    此外,中纪委积极参与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计划的活动,推动APEC框架内的反腐败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还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第7届国际反贪污大会、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第七次会议、APEC反腐败研讨会等国际会议。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既学习借鉴了各国反腐败工作的有益经验,也使国际社会加深了对中国反腐败工作的了解。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