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黑名单之说引爆舆论 涉嫌滥用公权_人民监督网 

卫生部黑名单之说引爆舆论 涉嫌滥用公权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对传播误导公众信息的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这是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在一场名为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的座谈会上透露的消息。 毛群安说,此举是卫生部为保障我国食品工业

   对传播误导公众信息的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这是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在一场名为“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的座谈会上透露的消息。

  毛群安说,此举“是卫生部为保障我国食品工业健康发展即将展开的一项部署”。

  他说,为了打击或者遏制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我们也将建立黑名单。

  他同时提醒媒体和记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产生的影响巨大,不能由于疏忽和不够严谨而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的食品工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这番表态立即使毛群安成为近两日微博上最具人气的政府官员。

  黑名单之说引爆舆论

  卫生部,你搞错方向了!把食品企业而不是传媒记者管好才是你的本分

  近两年,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毒奶粉、地沟油到现在的塑化剂,民众早已满腹牢骚,卫生部官员的上述言论很不适时地打开了汹涌民意的决口。

  网友Skipper就质疑:“谁有资格来认定是否构成‘误导公众’?卫生部有资格吗?”该网友认为,建黑名单是滥用公权力,意欲打压媒体。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也立即提出了他的质疑:“卫生部难道成为新闻监控惩罚部门?”

  一名成都市网友直言:用得着误导吗?现在已经是谈“吃”色变,卫生部门监管不力,食品卫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苏丹红、三聚氰胺、地沟油、增白剂……这些东西是媒体杜撰出来的吗?卫生部不从自身检查反而使出权力的大棒建黑名单挑衅公众,威胁媒体,不是明智之举吧?

  “卫生部,你搞错方向了!把食品企业而不是传媒记者管好才是你的本分。”湘潭大学副教授李开盛在微博上如是说。

  应该先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吧?有网友说。

  不带情绪的疑问也被提出。万圣书园总经理刘苏里就疑惑:“极个别是多少?误导公众谁来判定?建黑名单干什么?”

  此前连续三年跑卫生口、后来自称被卫生部封杀的记者成其(化名)听说此消息,颇为感慨:卫生部这次要倒霉了。

  “媒体有报道自由,卫生部没有权力建黑名单,它的职责中也没有建黑名单封杀媒体这项。”成其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一年多以前,因为在卫生部的内部会议上得到一条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独家消息,成其对此作了报道,后来卫生部出面澄清,声称该报道为假新闻,成其自此也被卫生部封杀。

  媒体行业对毛群安的发言反应强烈。

  知名媒体人林楚方直言,如果以“有意误导人民”为标准建立黑名单的话,真轮不到卫生部,因为它本身就该在黑名单里。

  四川记者吴策力毫不留情地说:“卫生部在专业上的表现众所周知,现在又客串宣传部。”

  北京记者金微则戏谑道:“不管食品管记者,这让新闻出版署情何以堪?”

  许多网友直接批评卫生部此举越位,建言卫生部应该反思自己的工作是否做得到位,是否得到大多数百姓的满意,作为政府部门应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不要别人曝光曝在要害上就要建黑名单。

  苏州市网友“泽”认为“卫生部这话等于说,别曝我们短,否则会让你死得很难看”。他回顾说,有多少毒食品事件不是媒体先曝光出来后,然后卫生部等有关部门才处理的?

  “其实哪个部门私下没有个评判媒体或者记者的名单,黑名单一直都存在,只是过去只做不说,现在说出来了而已。”成其告诉记者。

  官衙对“敏感”迟钝是常态

  如果说记者的新闻稿存在瑕疵,也是因为政府部门过于封闭导致的信息不透明造成的

  一些中肯的评论指出,加大对传媒行业的监管、严格处理行业中的违规从业者是必要的,但这种监管并不应当由被媒体监督的对象来进行,否则容易异化为相关部门打压舆论监督的手段。

  很多人并不讳言他们的担心,如果卫生部可以建这样的黑名单,是否意味着以后媒体不能报道卫生部的负面新闻?卫生部是否就成为舆论监督的真空地带?

  在成其看来,对媒体不应过于严苛,因为如果说记者写的新闻真的存在瑕疵,也是因为政府部门过于封闭导致的信息不透明造成的。

  她坦言,自己过去虽是跑卫生口的记者,但除了参加卫生部定期召开的例会,想要采访卫生部也是颇多艰难,按要求发送采访提纲也长时间得不到回复。

  不仅卫生部,来自政府部门的官方权威信息难以获取,这在中国传媒圈是个人尽皆知的事实。

  网友“风中烛光”说,记者得到的信息是否正确,他们会有鉴定能力?新闻讲的就是“快”,如果需经“专家”鉴定真伪,那都成“旧闻”了,还有什么价值?但针对那些明知是错误的信息或为了利益误导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的,应该依法查处。

  展江认为,卫生部应该做的是主动及时、充分地发布信息。对于医疗卫生这个相对复杂的专业领域组织记者培训,帮助媒体提高报道专业性。

  也有媒体圈人士不无玩笑地推测:“黑名单头两个就得是王克勤和刘万永,是吧?卫生部?”

  有中国第一揭黑记者之称的王克勤,去年3月在其所任职的《中国经济时报》上发表了“山西问题疫苗乱象调查”系列报道,称山西近百名儿童的死亡、病残,疑与接种了曾暴露在高温下的疫苗有关,引发了全国对儿童接种疫苗的关注。

  随后山西官方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结论是死亡与病残的儿童与疫苗无关,并指责王克勤报道“基本失实”。王随即回应坚称报道属实,愿承担法律责任,并呼吁中央介入,作出权威科学的调查结果以取信13亿国人。

  随后卫生部介入调查,承认有3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有关,确认山西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管理上存在问题,“但山西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未超过国内外监测报告水平”。

  刘万永是《中国青年报》记者,早在2007就发表过《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此后持续关注山西疫苗事件,并在一次舆论监督研讨会上做了《我所知道的山西疫苗腐败案真相》演讲。

  资深新闻评论人、一虎一席谈创建者李学鹏建议,应当搞两个黑名单,对于因疏忽而导致食品安全危害的官员,也进入黑名单,永不录用。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