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渝铁路隧道安全事故系拉料货车违规载人_人民监督网 

兰渝铁路隧道安全事故系拉料货车违规载人

2011-10-31 07:15 来源于:检察日报 | 作者:王衡 聂建江 | 浏览:
据新华社甘肃临洮10月29日电 中铁十九局集团兰渝铁路项目部一名负责人29日向记者介绍,当日早晨发生在甘肃省临洮县漫洼乡境内的兰渝铁路安全事故,系一辆拉料货车违规载人、因刹车失

  据新华社甘肃临洮10月29日电   中铁十九局集团兰渝铁路项目部一名负责人29日向记者介绍,当日早晨发生在甘肃省临洮县漫洼乡境内的兰渝铁路安全事故,系一辆拉料货车违规载人、因刹车失灵导致翻车所致。事故地点位于兰渝铁路黑山隧道吕家滩斜井内,该斜井全长1.3公里,坡度9.9%。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共载28人,目前已造成24人死亡,4人重伤。 

  另悉,29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成立兰渝铁路定西“10·29”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甘肃省安监局牵头,安监、监察、公安、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调查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和技术组,事故调查、善后工作开始启动。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