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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需要正能量 渴望社会变革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申请书 尊敬的密云县公安局各位领导:新年好! 为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公安部颁布的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之规定,特申请
申请书
 
尊敬的密云县公安局各位领导:新年好!
 
为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公安部颁布的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之规定,特申请贵单位有关部门能公开高善寅案情,能让高善寅及其亲戚家属能够了解相关案件的详细情况。
 
我们恳请贵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高善寅案有所说明,如果高善寅真的触犯国家刑法,高善寅就应该接受国家法律的制裁,我们别无所求,只求公平、公正。
 
我不是为了躲避国家的法律制裁而不愿到密云公安局自首,只要你们对事不对人,公平执法,尊重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安全,我随时可以出庭接受法院公正审判。在被通缉的日子里,我心里很坦荡,没有胆战心惊过着每一天,相反我写了很多申诉信并寄给了好多单位,同时托好心网友把我写的材料发到网上去,我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可喜的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了,会议精神鼓舞人心,暖人心脾。我清楚我所做的一切,我问心无愧,唯一让我担心害怕的是执法不公,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有嘴莫辩。
 
我很清楚王丰军在密云的关系,县政协委员,黑白两道都有人(这是他自己标榜的)。所以我现在只能直接往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寄信而不再往刑警队寄。有的时候能不能立案和帮助报案人解决问题,不是事件本身而是看你有没有关系,正如2005那一年,如果没有原密云县公安局副局长马德超的亲弟弟马德忠的帮忙,偷我设备的人也不会这么快被抓,就算这样,设备还是我自己通过当地一个村支书(时任江苏沭阳县潼阳镇草村支部书记高金柱)找到的并自己花钱运回北京,同时还有一辆一起被偷的标致轿车,因为密云刑警队办案人员说价值不大没有追查,不了了之。我所付出的代价是整个2005年冬天帮马德忠汽修厂免费改装一辆事故清障拖车,连工带料地免费帮他厂里铺装场地,如果说这是我心甘情愿为报恩的话,接下来的事让你目瞪口呆:我在密云魏老板开发的燕语华庭住宅小区(密云火车站那里)所有地面铺装工程款除了付我的1万工程预付款外都被马德忠硬生生的全部切走,还硬要在我厂里入空股,我不同意,就带一帮人来强拉我的设备,报110后,十里堡派出所来的几个民警一看到马德忠竟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拦,当时在密云整个公安系统谁不认识“二哥”马德忠,再报北京110后,最后十里堡派出所所长亲自出来才制止马德忠,控制了事态发展。如果找其他证人麻烦的话(我厂里全部工人,相信大部分都还建在,我还能联系上),你们可以找我当时的房东密云新城子人相远刚、相远湘(他开的驴肉馆和厂房应该还在十里堡彩虹桥那里,他们都亲历那一幕),包括燕语华庭的工程款事,他们都知道,相远湘还帮我找过开发商老魏,说来不相信,我亲自签订的铺装合同却拿不到钱,连老魏也无可奈何,说告他也没用,人家有人,这就是当时我在密云的境遇,在跟马德忠相识的那段日子,认识了不少警察,也亲历不少事,离心目中警察就应该是正义化身的印象相去甚远,有困难找警察有的时候近乎是一种奢侈,如果没有王丰军这事,这种尘封已久的伤心往事本不应该再提起,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种阴影就像梦魇一样缠着你,久久挥之不去。百般无奈之下才搬离密云县去了怀柔区。可不管怎样,我还是要真诚感谢密云公安,就如我给密云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公开信里说的那样,毕竟绝大多数警察还是令人尊敬的。
 
如果说马德忠的事让我损失点钱财的话,我还可以忍受,但王丰军的事就不一样了,我失去的是人身自由和做人的尊严,还有我家庭的命运。现在妻子要跟我离婚,儿子在学校不能抬头做人,都公开对人说没有我这个父亲,虽说还没家破人亡,却已妻离子散,家庭已名存实亡。我的生意全部停下,所有的门店全部被迫关门,经济损失惨重,所有的亲戚朋友都不敢再和我联系。王丰军要我生不如死,他已经做到了,实现了他的诺言,也证明了他在密云的实力,一句话:牛!
 
我们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一下我跟他签订协议的时间就可以看出,到底谁在诈骗,我跟他签订的专利转让协议的时间是:2007年7月18日,设备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是:2009年11月30日,强迫我签的补充协议是2010年1月13日。可是时间到2009年12月18日设备安装完成准备试生产的那一天该给我的专利转让费还没给一分钱,就连协议上他应承担的办理专利转让的手续费也是我付的(我在王丰军财务那里有一张借条,数额是一万元,上面注明的用途是用于办理专利转让手续,后这一万元也转为付欠我的其他地面铺装工程款),我不知道这一切怎样解释?望密云县刑警队的有关领导本着对每个公民应有合法权利的尊重而详查,人民需要正能量!
 
设备转让款是在他亲自验收完我的设备后,才给我拨付的款子,我履行了双方签署的合同,他付我设备款也符合双方约定程序,何来诈骗一说?如果认为不值,为什么还要付我设备款,完全可以拒绝付款,那时主动权完全在他手里,为什么要到设备安装完了开始试生产了才说不值,他很聪明,因为这时候设备已经在他的大院里安装完毕,就可以采取这种极端的方法让我改签协议,而我已经别无退路。我想如果有理的话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双方协商解决,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法院解决,所有的主动权都在他手里,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合法权利不能源于非法行为。还非得叫人在强迫我签的补充协议上加上自愿两个字,真是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王总确实很聪明,这一点也是他经常引以为傲的。其实真正有智慧的人都知道商业合作只有建立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共赢,“小聪明、大智慧”,这句博大精深的中国古语包含着深刻的哲学思想,亏他还在北京商学院渡过金。他这种行为虽然够不上绑架罪,但确确实实是犯了强迫交易罪,既然是强迫交易,我为什么还要给他试生产呢,是他先违约而且是违法。更何况该给我的专利转让费一分没给我,我履行了合同把专利权给了他,转让手续也办理了,而他呢?这不是合同诈骗罪又是什么?更不用说派黑道上的人追杀我等其他事情了,我在连人身安全都没法得到保障的这样一种情况下不给他试生产算不算诈骗?而王丰军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已构成犯罪?该不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县政协委员也一样,没有特权!
 
我坚信我们政府部门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正直的人,十八大会议精神就充分体现了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是为民服务的,是关注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是公正廉明的。而且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把它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令全国人民欢欣鼓舞的。要不我们这个国家真的太可怕了,不敢想象。
 
盼密云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能作客观、全面的调查,是非曲直,能给我和我的家人一个处理结果,谢谢。
 
顺祝您们工作顺利、新年快乐
申请人:高善寅(江苏常熟市虞山镇莫城管理区池巷5#)
2013年 1 月 1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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