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朱瑞峰就是保护实名举报_人民监督网 

保护朱瑞峰就是保护实名举报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 雷政富 不雅 视频 的爆料人朱瑞峰因受到死亡威胁而向北京警方报警。记者昨天获悉,警方已介入调查,做了笔录,取证威胁短信。警方表示,紧急时可派警员

    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的爆料人朱瑞峰因受到死亡威胁而向北京警方报警。记者昨天获悉,警方已介入调查,做了笔录,取证威胁短信。警方表示,紧急时可派警员对其进行保护。(《河北青年报》11月28日)

  举报有危险,实名需谨慎!因为爆料了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爆料人朱瑞峰遭到了死亡短信威胁,可见,举报官员腐败,是一种高风险动作!

  近年来,一些监管部门呼吁公民实名举报,从便于调查机关调查,以及避免举报者无中生有,故意诬陷的角度来说,实名举报有积极的一面。然而,实名举报并不利于保护举报人。虽然有机关声称保密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安全,但是,因为被举报者错综庞杂的社会关系,有时候,举报人的信息还是或多或少遭到泄露,受到来自被举报者方面的威胁也就成为意料之中的事情。

  当然,此次朱瑞峰在网上公开举报,这导致对方很容易找到自己。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举报者的安全就不受到保护。现在,朱瑞峰遭到了死亡短信威胁,其及时向警方报了案,警方也积极受理,并表示紧急时可派警员对其进行保护。这无疑给了实名举报者一种安全感。

  被举报者落马,其及利益共同体的利益无疑受到损害,因此,不排除一些穷凶极恶者不择手段,对举报人实施报复打击。朱瑞峰受到死亡威胁再次告诉我们,公民实名举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有关部门鼓励实名举报,就要严格保护实名举报者的信息及其人身安全。

  在举报与被举报者之间,进行的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有关执法部门不应袖手旁观,应该维护正义的一方。保护朱瑞峰,其实就是保护实名举报!(曹小芹)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淫乱视频门 专题

http://www.jdwsy.com[InstallDir_ChannelDir]html/special-035-1.html

真相的喉舌——人民监督网简介

http://www.jdwsy.com/support/declare.asp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