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需要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_人民监督网 

反腐败需要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武汉大学揪出了两蛀虫,官方没有正式对外说明。记得数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天津采访武大校长顾海良,顾海良证实了腐败案,但也进行了辟谣。他说,两蛀虫是在1999年至2000年左

    武汉大学揪出了两蛀虫,官方没有正式对外说明。记得数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天津采访武大校长顾海良,顾海良证实了腐败案,但也进行了“辟谣”。他说,两蛀虫是在1999年至2000年左右学校建校外学生公寓时出问题的,这事跟后来的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没有丝毫关系。应该说,这种说法虽然出于权威之口,但也是一种个人意见。
 

  连日来,各地陆续有媒体对这件腐败案展开调查,推出“深度报道”。这些报道,从事实和“说法”上更新了有关信息。就“说法”而言,湖北省高检表示,“并非像顾校长所说的仅是10年前的一件事”;2003年卸任老校长侯杰昌也说,应非“因为一两件事”。就事实而言,武大教职工抖出了学校基建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表明武大民怨甚大。

  这正好应了何振梁先生最近的一句话:“好人不知道坏人有多坏,坏人不知道好人有多好。”对于坏人与好人的认识,单一的视角,一个人或少数人的说法,都是片面的,有必要来个“全景式”观察,进行综合分析。对于大众来说,就是要兼听则明。如果光听一个人说,就有成为“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危险。

  一个腐败案,尚处于侦查阶段,到底涉及什么事,卷入哪些人,涉及案值多少,检察机关想必也说不清楚。检察机关不急于对外说明,我们应予理解。但从信息公开的原则来说,这种做法还是存在可以改进之处,比如蛀虫被抓的事实、立案基本事由等,还是可以对外简要介绍。对于经常看国际新闻的今日大众来说,这已经是耳熟能详的“国际惯例”了。

  检察机关不愿对外说明,他们一般的理由,是怕新闻媒体跟风炒作,影响他们办案。不向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媒体没法跟风炒作,自然就不会影响检察机关办案了。但这样一来,社会上往往谣言满天飞。媒体不报道了,各路“打招呼”的却纷至沓来。一些腐败大案要案的承办者事后透露,他们在侦办中遇到“重重阻力”,克服了“巨大阻力”。

  美国学者理查德·斯克尔在谈到金钱对美国民主的侵蚀时,提出以民众“理智的怀疑精神”和“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作为制衡力量。现在,中国正在推进反腐败斗争,我们也不妨把“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作为腐败的一种制约力量。媒体报道无孔不入,可以避免信息的片面性,防止腐败关联人对舆论的误导。从根本上说,“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可以使权力运作透明起来,增大公共领域的透明度,从而防止腐败。

  对武大腐败案的一系列“深度报道”,体现了今日中国的新闻自由,也展现了媒体突破“信息封锁”的能力。如果有了报道的自由,媒体能否拿得出“深度报道”,就是媒体的专业能力问题。检察机关可以不向新闻界报料,媒体却不可以因此而抱怨。媒体完全可以自己调查,获得对基本事实的把握。

  所谓“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意味着媒体对“信息封锁”的突破能力,这是一种专业能力。“无孔不入”,还意味着多视角,多视角也是一种力量。它可以使阳光照射到权力运作的全过程,让可能的暗箱操作消解于无形。反腐案件的承办者总是说,办案的阻力很大,他们面临的压力很大。“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正可以成为他们的协同力量,使阻力有忌惮,让反腐力量有依恃。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政府和司法部门应当和新闻媒体建立良好互动。如何与媒体打交道,需要建立规范,不该说的自然不能说,但能够说的还是应该尽量说。什么能够说,什么不该说,应该让新闻界可以预期。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