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秘书长聂春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_人民监督网 

山西省委秘书长聂春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2014-08-23 12:59 来源于: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浏览: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山西省委秘书长聂春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主要经历:

  聂春玉,男,汉族,1955年7月生,山西省侯马市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0月参加工作。

  1973年9月入阜新矿业学院地测系测量专业学习;参加工作后历任侯马市委宣传部通讯组干事、市委办秘书,团市委副书记,高村公社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工业处干事、副处长,地县处副处长、处长;1992年9月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7年1月任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2000年10月任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2001年6月任省政府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2003年1月任吕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期间: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4年2月任吕梁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2月任吕梁市委书记;2011年1月任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1年11月1日,在中共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中共山西省委常委。2013年2月任省委常委、秘书长。

 十七大代表。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