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改成荒地建别墅,镇政府保护违法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本人在2012年2月27日正式向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政府信访举报,东智西村书记杨立君与开发商胡明杰,在2009年签订违法土地合同。在同一块土地上,同一个开发商,【违法荒地大合同

本人在2012年2月27日正式向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政府信访举报,东智西村书记杨立君与开发商胡明杰,在2009年签订违法土地合同。在同一块土地上,同一个开发商,【违法荒地大合同50年内】包括了所有【合法土地小合同19年】,(开发商董事长翟永军,51766网站董事长),镇政府是在千方百计保护违法合同,违法人员。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用合法有效19年小合同,掩盖违法50年大合同。用申请审批土地流转19年的手续,掩盖违法荒地50年合同手续。所有问题本人愿意与镇政府和有关领导对质。【用合法掩盖违法】
     镇政府主要领导推诿扯皮6个月后,镇政府组织,8.15日在会议室,镇政府.信访办,村书记,开发商,三方经过有好协商决定。原【大合同】是【荒地】租赁合同书一字不改。做出欺上瞒下,欲盖弥彰,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中为什么1.要注明:【荒地】合同合法有效。2.要注明:是根据农民(举报人)种植习惯叫做旱地,将荒地合同中荒地变更为旱地。补充协议等于废纸一张。
      镇政府:农民签订的1998年至2027年老合同,有密云县档案馆档案,有密云县土地局公开信息,有土地法,有合同法。为什么补充协议中不注明:是根据法律.法规做出的补充协议?。任何人的习惯不受法律保护。在一个合同问题中,中国的法律,是保护合法有效的,还是保护农民习惯的。几年后根据农民习惯做出补充协议,还有效吗?如果农民习惯把耕地叫做荒地,是不是可以搞建设开发,镇政府不是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是按照农民习惯办事。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按照习惯的补充协议就是一张废纸。
   【小合同】是土地合同19年,【大合同】是荒地合同50年,事实【大合同】地理位置,四至,包括了所有小合同。

    一,镇政府信访答复:耕地.水浇地145.34亩,旱地.承包田127.9亩,林地.山场330.91亩。被改成【荒地】出租。不是违法。
    二,镇政府信访答复:利用土地流转政策,土地流转19年,分三次申请审批300亩。改成荒地出租50年。不是违法。
    三,镇政府信访答复:土地用途.申请审批是农业种植,分三次申请审批300亩,改成旅游开发。不是违法。
    四,2月27日信访举报村书记签订违法合同,5月7日镇政府做出信访答复意见,是7日内修改纠正违法合同。际是98天后。8.15日经过镇政府与开发商有好协商决定,在镇政府会议室做出,欺上瞒下,骗人的【补充协议】。
    五,信访人对镇政府8月15日决定,补充协议代替修改纠正,违法合同,不满意,8.15日后份去县政府信访办,申请复查复合,信访办不受理,理由是超过复查时间。举报人拿到镇政府8.15日做出补充协议,已经是98天后。超过规定时间68天,信访条例规定对答复意见不满意,30日内去上一级部门进行复查。
    六,县政府信访办复查要求:(1)在8.15日补充协议加盖镇政府公章。(2)或者是镇政府承认超过复查时间,是镇政府的错误。县政府信访办的要求,镇政府不同意,举报人没办法做到。有事实证据存在,不管用(8.15日补充协议),超过期限不是举报人的责任,县政府信访办不受理信访复查,有保护违法合同的嫌疑。
七,(1)8月4日晚上10点,举报人家属(学生)回家,被陌生人在楼梯间打成重伤,头部六处撕裂伤,右手中指粉碎性骨折,身上几十处清淤伤,住院治疗期间,耽误了小孩找好的工作。
    (2)就在镇政府推诿扯皮期间,镇政府办事员劝说和解,开发商找过我,也威胁过我,他说撤销举报,不在举报我们,合作是多赢,不合作是几败俱伤。后来还有东北人.社会人多次找我,要求和解,叫我撤销信访举报违法合同,给我的条件是,开发后的建筑工程,我没有同意。本人向镇政府说明,和解可以,但是得有一位镇政府正式职员参加,镇政府不同意。说你们怎么谈不管,说合镇政府没有关系,致此和解不成,学生在家门口被陌生人打伤。
     (3)8.4日小孩被打,8.15日镇政府决定,骗人的补充协议,8.16日后去县政府信访办复查,信访办不受理,8.24日去县政府门口上访,县公安局认定,扰乱公共秩序,【违法】停车5分钟,被拘留所请去5天。去北京市上访派出所民警【要求】不能去。因为被拘留过说是有违法记录人员。【不满意镇政府答复》说你去,县政府信访办不受理,》说你去,密云县土地局,》说你去,密云县经济管理站,》说你去,镇政府以答复》接近一年,转了一大圈,就是没.人.管】
以上所述事实,有全部证据,没办法向您们请求依法解决:撤销违法合同,按照申请审批签订合同,拆除违法建筑,追纠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杨金利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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