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江苏一镇政府为方便县领导上坟专修一水泥路

2006-05-01 18:00 来源于:现代快报 | 作者:陈莹 | 浏览:
断头路两侧大部分是农田,住宅较少 为方便县领导祭祖上坟 村里专门修了一条水泥路? ■村民:村里那么多路等着修,为啥偏偏先修领导老家旁的那条 ■镇领导:是镇上统一规划,这条路

断头路两侧大部分是农田,住宅较少

    为方便县领导祭祖上坟

    村里专门修了一条水泥路?

   ■村民:村里那么多路等着修,为啥偏偏先修领导老家旁的那条

   ■镇领导:是镇上统一规划,这条路路基好所以先修

  “如东县河口镇唐港桥西首河南,有这么一段不伦不类的水泥断头路,不在中心路,不在住宅线上,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拐弯抹角,最后就在我们某县老爷家祖坟地附近断头了。”近日,有网友在南通多个论坛发帖称,如东县河口镇唐港桥中天村修建的一条断头水泥路,是镇政府为了讨好“某县老爷”,特地在其回乡祭祖的路线上修筑的。并有网友称,在路修好后,那位“县老爷”也落马了。

    断头路究竟是不是为了方便县领导回乡祭祖铺设的?连日来,快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网友:修这条路是讨好县领导的

    网友“北极白兔”在南通某论坛发帖称,位于如东县河口镇唐港桥西首河南的一条水泥断头路,不伦不类,不在中心路,不在住宅线上,莫名其妙地拐弯抹角,最后就在“某县太爷”家祖坟地附近断头了。同时,这名网友在帖子里明确指出,“听说就是镇政府为了讨好县府某大老爷,特地修筑的。”

   “为了该老爷回乡祭祖上坟时方便?该镇辖区内破桥烂路比比皆是,你们不去看,不去修。”网友“北极白兔”在帖子里怒斥此地“父母官”对不起当地老百姓。

    此帖一出,立即引来热议。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帖的点击次数已高达上万人次。网友“树木”说:“腐败现象何时能改变呢?活人没路走,死人却天堑变通途。”还有网友称,在路修好后,那位“县老爷”落马了,“县老爷还没走过呢,这马屁没拍好。”

    据记者了解,今年3月,如东有两位县领导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一个是如东原政协主席徐建华,一个是原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守宏,两人都是如东籍人。但在网帖中,网友都没有指出“断头路”是修在谁的祖坟边。

    断头路附近,确有前县领导家祖坟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如东县河口镇唐港桥西首的中天村。记者沿路询问得知,原如东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守宏老家就在前面的村子里。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从村口的富裕东桥由北往南拐进村子,在一段水泥路上行驶不久,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道路成了“分水岭”,向东是石子路,向南是土路,向西却是长长的水泥路。

    沿着水泥路向西前行,在据称是徐守宏“亲戚”的一家农户门前,有条水泥路向南延伸,水泥路的尽头是一条小河及多户民居,路两边多是农田。田间隐隐约约散落着几座土坟。在断头路东侧农田干农活的一名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徐守宏家祖坟就在路西侧的田间,“这路是在他出事后修的。”

    记者说明来意之后,这名中年妇女解释称,此路原是黄沙石子铺的,又窄又泥泞,一旦下雨,非常不好走。今年清明节前后,镇上派人修了这条路,也是完成了乡里每年下派的修路计划。

   “修路计划跟徐守宏家祖坟有没有关系?”面对记者的询问,中年妇女连忙澄清,“旁人都那么瞎说,其实没这回事。”

    随后,中年妇女称自己的丈夫就是村里的总账会计,“他姓蔡,你有事问问他就知道了。”

    村民称,断头路肯定与徐守宏有关

    在道路“分水岭”的十字路口,村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住在路口东侧的石子路边,早希望家门口的道路能修成水泥路,方便出行。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找到村、镇,却不同意免费修,“要我们自己出钱,不然不给修。”

    张先生说,向西通向徐守宏老家和祖坟的水泥路都是乡里铺的,不要村民出钱集资。向东的路要铺成水泥路,却要村民自己出钱,一户要交上万元左右,这是令人想不通的事情。

    十字路口南侧的土路上,记者发现路中间被村民铺上许多碎砖头,部分路段有许多水坑,泥泞不堪。当提到修路的事情,多名村民都说,西边村庄有干部,从修路就能看出和村民享受的待遇不一样。

   “特别是那断头路,有必要修吗?为何我们这路左盼右盼都不修,要先免费修那断头路?难道这不是拍领导马屁吗?”

   “为何我们那里迟迟不修,先把这里修好了?”另一位村民称,断头路肯定与徐守宏有关,“还不是那边有县领导的亲戚和祖坟啊!”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称,早几年,他就听说家门口这条向南的土路要造桥修路,“跨过南边的河正好通往景安,本来就是修在这里比较合理。然而,只打雷不下雨,眼见今年年初西边修路,我们这边拖了几年想要改善交通条件的好事也就泡了汤。”

   “都是守宏说了算,人家祖坟在这儿,每年都要回来祭祖的。”另一名女村民轻声嘀咕道。她说,路修得差不多的时候,徐守宏才出事的,根本不是出事之后才修的。众村民纠正了先前在田间干农活的那名农妇的说法。

    质疑

    修断头路是否为了方便领导祭祖?

    副镇长:不存在,2004年就修订了农路计划

    中天村很多村民认为,断头路修建,一方面是因为那边有徐守宏许多亲戚,另一方面也方便徐守宏祭祖。那么,这条路是否与徐守宏有关呢?

    前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天村总账会计蔡先生,对于断头水泥路修建原因、造价等问题,蔡先生婉拒了采访,“这都是经过政府的,我不清楚细节。”此外,他表示路是镇政府建的,详细情况应咨询河口镇政府农路办公室。

    当天下午,河口镇副镇长肖纪平说,断头路是按照县里的农路计划修建的,根本不存在网友反映的那种情况。断头水泥路投资30万元左右,总长约600多米,由省里拨款修建,与徐守宏并无瓜葛。“这是2004年就修订的农路计划,那时候哪里想到这个原因呢?”

    对于肖纪平的说法,当地多位村民称是“撒谎”,不可能是2004年的计划。“即使是2004年计划,也与徐守宏有关。那时,徐守宏已经是县领导了,还分管了城建。”一名村民说,2001年3月,徐守宏是如东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2004年3月,徐守宏升任如东县副县长、党组成员。

   “这路不是为他修的,他一年才回来几次?大部分还是给老百姓走的。”河口镇统战委员、党政办副主任、城建办副主任汤亚东也否认断头路是为了徐守宏而建。他称,他原来是中天村支书,断头路是在他任村支书时开始修建的。“修路都要经过镇上统一规划,然后上报县里,中天村修起来的这几条路,还是利用财政补贴工程修成的。”

    人多的村道为何不先修?

    原村支书:先修这条路是因为路基好

    住在与断头路平行的一条土路边的村民一致质疑,该路两边居民比断头路两边多很多,为何要先修西边的断头路?这不是明显与徐守宏有关吗?

    因当地住宅分布错综复杂,记者对断头路和与之平行的土路两边住宅只能进行粗略的统计。从横向的水泥村道转到断头路,除了临近横道的两边有几户住宅外,中间路两侧和断头路南首路两侧各有一排住宅,其余都是农田,该路两侧大约60多户住宅。而断头路东面平行的土路两侧住宅较为密集,约有120多户。

    为何村民集中的道路不先修,要先修相对住宅少的断头路?肖纪平否认了村民所称原本要在村庄十字路口向南的土路上造桥修路的说法,“根本没有那个计划。”他称村里的路是分等级的,断头路属于镇管路,而东面平行的那条路属于村管路。

    然而,汤亚东的解释与肖纪平有较大出入。据他介绍,中天村原称裕富村,在全镇是属于水泥路较少的村,以前一条像样的水泥路都没有。去年,由镇农路办牵头负责,在中天村统一调整规划修建了“三纵一横”的水泥路。本来横向的主干道应该修通的,但出于规划不允许修建丁字形路面,只能横向或者纵向,因此水泥路修到十字路口就直接拐向西,向东的石子路就因此耽搁下来。在横向主干道的南侧,唯独选择了先修一条纵向的“断头路”是有客观原因的。“它的路基比较好。”

    汤亚东说,断头路东侧平行的土路,虽然路两边村民修路的呼声很高,但县里一直没批下来。他还称,目前,全村还有好些主干道都没有修。

    为何修别的路要村民集资?

    副镇长:村里暂时没有计划集资修路

    在十字路口东侧的石子路边,住有十四五户村民。村民告诉记者,该路要铺成水泥路,镇里却要村民自己出钱,“一户要交上万元左右。”

    对于村民修路只能自掏腰包的说法, 肖纪平解释称,不是一定要老百姓出钱才能修路,村里目前也还没有老百姓集资修筑的路,“如果他们要求现在就修,村里又暂时没有那个经济条件支持,只能集资了。”他称,村里暂时没有计划去集资修路,因此也谈不上具体的出资金额。

    汤亚东告诉记者,住在十字路口东边的石子路原来也是土路,路边村民极力呼吁想要集资筹建水泥路,“因没有该路的水泥路修建计划,村里提出出资提供路基,村民们出资修建混凝土。但后来由于人心不齐,也没谈成,最终先暂时铺上了沙石方便出行。”至于中天村其他土路何时修成水泥路, 汤亚东称,暂时还没这个计划。

    肖纪平告诉记者,部分村民提出在横跨两镇之间的河上造桥修路的要求是合理的,但由于村里的经济条件限制,镇上确实暂时没有这个规划。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如东县交通局工程科,了解关于中天村修路的相关情况,不料记者刚表明身份,对方以“手头正忙,再说吧”为由,拒绝回应。随后,记者欲与其商量采访时间,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