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泄露3000港人资料 港府高度关注泄密事件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湖南公安厅泄露3000港人私隐资料追踪 南都讯 记者王雅楠发自香港 湖南省公安厅泄露超过3000名港人的隐私资料,在全港引起一片哗然。港府发言人则称,高度关注这件事情,入境处正

  “湖南公安厅泄露3000港人私隐资料”追踪

  南都讯 记者王雅楠发自香港 湖南省公安厅泄露超过3000名港人的隐私资料,在全港引起一片哗然。港府发言人则称,高度关注这件事情,入境处正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泄密的资料来自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网的一份《湖南省赴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类送港澳婚核人员名单查询表》。名单上包括3000名内地申请人姓名,大部分为女性,还有她们在香港的配偶的详细资料,资料中不但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家庭地址任人浏览,连怀疑重婚及案底等敏感信息也一览无余。

  昨日,南都记者联系香港警方,对方表示正向内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但无进一步消息。港府发言人则称,高度关注这件事情,入境处正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香港非常关注个人资料私隐权,我希望香港政府尽快与内地相关部门联系解决此事。”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认为,要在香港调查内地网络泄露资料不太容易,主要还是要在内地调查发现泄密源头。

  何俊仁指出,其实早前香港政府的个别部门以及医院也发生过类似泄密事件,将掌握的个人资料放在工作人员的手提电脑或者U盘里,U盘丢失后导致个人资料被网上泄露。“事后也没有看到对个人造成直接影响,也没办法申诉。在香港发生也一样,唯有尽快查处源头,删除网上信息。”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