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镇安村集体贪污20亿_人民监督网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镇安村集体贪污20亿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简述: 佛山市禅城区镇安村地处佛山禅城区中心区域季华路中轴线季华六,七路北侧,毗邻南海大道,地理位置优越。全部为村民集体所有制土地。由于土地价值越来越高,村委贪腐越
简述:
佛山市禅城区镇安村地处佛山禅城区中心区域季华路中轴线季华六,七路北侧,毗邻南海大道,地理位置优越。全部为村民集体所有制土地。由于土地价值越来越高,村委贪腐越来月猖狂。“十四亩”地块原来是中一寸集体土地(祖庙街道国土所有相关档案记载),现在却被镇安村委书记私下
 
拍卖,拍卖所得款项村民分文未得,皆被村委集体私分(近20亿)。村民上访,村委放言:谁上访就找黑社会杀谁。上访屡屡受阻,省市级政府皆以各种借口托词,拖延,推搪,拒绝受理,拒绝开具正式回复。经过一年多的上访申诉,村民逐渐感受到事情背后有一双强大的黑手在扼杀村民上访。种种现象表明这已经远远超出一个村委书记的能力范畴。
 
上访信
 广东省信访局                                                            
     我们是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镇安村委会中一经济社的村民。现就我村关于“14亩土地”,“银濠假日酒店”,“农民公寓”的相关问题相关问题向贵信访办提出上访,希望信访办给予公正明确的书面答复。
     一,事件简介
    1,关于我村的“14亩土地”。1988年7月,佛山市石湾区环市镇镇安村委会向其属下的各村发出《关于村办企业占用生产队耕地的统筹处理》(附后)文件,文件写明,镇安村委会实行在各队统筹八亩耕地作为村办企业用地,统筹面积达48亩。后我村(即中一队)拨出“十四亩土地”(地块名称)作为村办企业用地。2012年。我们发现,未经村民表决同意,用于村办企业用地的48八亩土地连同其他土地16.5亩共计64.5亩土地已经被变卖他人。另外,镇安村委会给我们村(即中一村,旧名:中一生产队)的公开信中对土地的实际用地面积存在差异,补偿给我村的土地补偿款凭证也不清不楚。为此,我们多次找到镇安村委会,要求其解释说明。镇安村委会对此不理不睬。
     2,位于华阳路的“银濠假日酒店”,占地面积17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其中3千万贷款未经村民表决同意而私自贷款。更令人气愤的是,没有经过村民表决,我生产队领导以8千万的价格将酒店转让他人。但分给我们村民的款项左右3千多万。
     3,三栋农民公寓建成后,比原来规划方案多了29套房屋。在没有经得多数村民表决同意,我生产队领导私下将这29套房屋与部分车位卖给他人,其所受收款项并没有给村民公开,有私吞之嫌。
     二,以上三个事件的产生以及有关领导的漠然处理,引起了我们村民的极大愤慨。我们多次找到镇安村委会及生产队领导要求说法,但他们置之不理。我们也曾经到环市信访局申诉,也没有任何结果。我们还曾经借助媒体力量反映实情,但也没有下文。
     农民的土地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土地的非法出让,不单单是土地的简单流失,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我们以后的生活保障又在哪里?随着社会的进步,农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农民土地问题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我们特向贵单位反映民情。希望贵单位领导依法秉公办理,查明以上事件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切实保护农民土地利益是温家宝总理对我们农民的公开承诺。
此致
 
原文:
 
 
 
 
 举报佛山市禅城区村官巨额贪污
卢森: 佛山市禅城区镇安村村委会主任 ,总支副书记。
贪污腐败,集权独裁,生活腐败。表现:
一: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生活腐败。
      1:房产多处:除镇安新村旧村自建房2栋,银濠花苑两套等村里物业外,在外秘密购置多处物业,豪宅。
据村民查实,其中之一,保利花园独栋别墅一处,价值数百万。屋苑保安严密,详细住址不详。
(保利花苑简介:佛山保利花园地处南海桂城,毗邻千灯湖景观中轴线,是千灯湖板块最后一个纯住宅高档社区 ,平均售价近2万元一平方米,在佛山是首屈一指的高档楼盘,具体交易额不详。)
    其中之二,南海区石啃村买地自建别墅一处,占地面积200多平方米,雇佣三名保安人员守卫,内部情况无法得知。(供情妇居住使用,及重要证据文件存放)
 
     另外在东莞,肇庆等地拥有多套物业。
    
      2:豪华名贵汽车多辆:
    1:LEXUS雷克萨斯 RX350 价值:80余万 车牌号:粤E:ED313              
         匿藏处:佛山市禅城区镇安银濠花苑地下停车场。
    2:NISSN 日产 型号:不详,价值:不详 车牌号: 粤E:77330    
          匿藏处:佛山市禅城区镇安银濠花苑地下停车场。
其余多辆匿藏不详。
3:银濠假日酒店_(四星级)股份(贪污腐败之铁证)
二:1:欺行霸市,与村内外来人员带黑社会性质人员关系密切。控制村内2个市场,乱收杂费,排挤竞争。村、社物业进行二次改造中,以合作开发为名,与村内特定小型房地产开发商勾结,暗箱操作,排挤竞争,利益输送。合作开发建设的方向发展。指定村、社物业多由其亲属管理。
    2:商业贿赂: 集权独裁,恣意圈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村名签名,与村内小型开发商勾结,低价倒卖集体土地,谋取非法利益。面积达160多 ,资金达12亿4800多万。单单“十四 ”地块就谋取10余亿元。
    3:控制言论,勾结村内外来人员带黑社会性质人员控制对有不满言论倾向的村民予以武力恐吓,人身威胁。勾结贿赂祖庙街道办与禅城区个别工作人员,打压,阻挠村民上访,申诉。村民多次到祖庙街道办与禅城区信访局申述,皆不予受理,拒绝出具书面回复。禅城区信访局更违规拒绝村民要求开具信访回执。上访村民及其家人此后更收到威胁人身安全的恐吓电话。有部分村名借以网络论坛申述,不到一天时间就被删帖,追查ip地址,约谈威胁恐吓。
挪用巨额资金,数年前佛山市禅城区镇安建安厂地块,约100 余亩,上线拍卖,收入超10亿元人民币,现资金已去向不明,村民多番要求查账,均被拒绝,村民被一一单独约谈恐吓,现镇安村民已无人敢反抗,已成为其独立王国。
     2012527晚上十点多,乡镇领导,祖庙街道办公职人员,环市派出所民警擅闯民居,恐吓村民不要乱说话,否则自己上下班小心点,小心子女的人身安全,自省级政府开展“三打两建”开始,派驻村治安联防队员把守村口,以“人盯人”的方式监视村民,阻吓村民上访申述,所作所为完全与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相悖而驰,与黑帮无异。
     佛山市级政府拒绝受理,拒绝出具书面回复,理由荒唐:“调查中”,距离村民举报已过去9个多月时间,一度民警被派驻村里与村治安联防队员把守村口。
     省级政府高唱“三打”,地方村官作恶一方,幸福广东,从何谈起;廉洁佛山,尽是空话。
 
 
相关证据如下:
镇安村委会出具书面回复
关于镇安村玻璃马赛克厂地块说明
镇安村中一经济社部分村民对镇安村玻璃马赛克厂地块权属存在争议,并要求镇安村委会归还多征,多占的土地面积,并重新确认给中一经济社。经查核,就镇安村委会取得上述地块权属依据如下:
一:用地批文(根据地籍档案资料记载):
1, 佛国征字[1987]411号,面积9.63亩
2,佛国征字[1987]536号,面积9.84亩
3,佛国征字[1987]537号,面积9.67亩
4,佛国征字[1987]538号,面积10.24亩
5,佛土建补[1998]262号,面积12.466亩
6,佛禅国土资(建补)字[2004]543号,面积7.805亩。
以上合计面积:59.65亩
二:镇安村取得用地批文后,分别办理了以下土地使用证:
1,佛府集用(2003)第0600060802659,面积12.46亩(附件一)。
2,佛府集用(2004)第0600060802847,面积9.68亩(附件二)。(据村民调查为假证)
3,佛府集用(2004)第0600060802844,面积9.65亩(附件三)。(据村民调查为假证)
4,佛府集用(2004)第0600060802845,面积10.24亩(附件四)。
5,佛府集用(2004)第0600060802846,面积9.85亩(附件五)。(据村民调查为假证)
6,佛府集用(2006)第0600060803038,面积7.79亩(附件六)。(据村民调查为假证)
以上合计面积:59.67亩。
三,该地块纳入“三旧”改造后,将上述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扣除南海大道征用部分土地,并将忠义路,镇安中路用河涌的面积重新核算(上述土地证全部注销,根据佛禅府办综[2007]1号文件精神,土地属权归还镇安村委会,见附件八),得出新的土地面积:详请见土地证:佛府集用(2008)第0600060803127号(附件七—1),根据佛国土资禅(建设)字[2009]38号(附件七—2)文件精神,土地转国有后,办理了新的土地证:佛府国用(2010)第06000652559号(附件七—3),面积60.45亩。
四,土地转国有后,申请规划设计要点,上市挂牌出让的净用地面积为53.26亩(总用地60.45亩)。
综上,镇安村委会取得上述的土地权属,办理土地使用证,表决通过转为国有土地,上市挂牌出让等流程,全部都符合法律,法规说规定的流程和条件,公平,公开,公正,并无不妥之处。
特此说明。
 
                                       镇安村民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据村民反映:为镇安村委会伪造批文。从禅城区祖庙街道办国资办查询得知,该地块权属仍然是镇安村中一经济社名下,却拒绝出具书面回复。上级单位祖庙街道办与下级单位镇安村委会回复相互矛盾,其中巨大经济利益,令人遐想。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