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委书记丰立祥涉违纪被查_人民监督网 

大同市委书记丰立祥涉违纪被查

2014-10-16 09:55 来源于:新京报 | 作者:记者 王姝 | 浏览:
丰立祥 现年57岁;十八大以来山西已有10名地市县领导被查;黄晓薇履新山西纪委书记后首次亮剑 新京报快讯(首席记者王姝)深陷反腐风暴的山西,15日又传出官员被查的消息。

丰立祥

丰立祥

  现年57岁;十八大以来山西已有10名地市县领导被查;黄晓薇履新山西纪委书记后首次“亮剑”

  新京报快讯(首席记者王姝)深陷反腐风暴的山西,15日又传出官员被查的消息。15日下午,中纪委通报称,“大同市委书记丰立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初步统计,丰立祥是十八大以来,山西第10名被调查的地市县领导。在此之前,阳泉市、吕梁市、晋城市、大同市、高平市等山西的5个地市,以及泽州县、平定县等两县,当地均有主要领导被查。与此前的9名地市县被调查官员不同,中纪委对丰立祥的表述,用的是“涉嫌严重违纪”,而此前9人都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被查前一天两次露面

  《大同日报》的报道显示,10月14日(中纪委宣布调查的前一天),丰立祥出席了两个公务活动。

  当天上午,丰立祥出席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纪律作风大整顿、民生问题大走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城乡环境大整治“四大专项行动”。报道称,推出这四大专项行动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是作风建设收场”的思想认识。

  此外,14日,山西省委还召开了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到县一级。丰立祥在大同分会场参会。

  10月以来,丰立祥的公务活动一直较繁忙。例如,10月10日,他在一天内参加了两个公务活动,次日的大同日报头版刊登了两篇活动报道。

  据《大同日报》报道,10月11日,丰立祥还主持了大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儒林10月7日听取省纪委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及省纪委常委会的部署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晓薇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研究了大同市的贯彻落实意见。这次会议强调,省纪委要求各市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大同不能掉队、不能落后。

  15日,丰立祥被调查的消息传出后,“反腐不能掉队、不能落后”,丰立祥代表大同作出的这一反腐表态,在网上被广为引用。

  下属靳瑞林5月被调查

  山西10名被调查的地市县领导中,大同共计2人,除了丰立祥,另一人是今年5月被调查的大同市原副市长靳瑞林。官方已公布了靳瑞林的调查结果,称其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等贪腐问题。据媒体披露,靳瑞林的贪腐行为主要出在大同的国土、城建系统。

  靳瑞林2012年5月起任大同市副市长,此前丰立祥早已走上大同市委书记岗位。靳瑞林的贪腐行为是否与丰立祥有关?是否因为靳瑞林案,牵出了丰立祥的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对此,官方未发布消息。

  除了靳瑞林,另一名早前落马的贪腐官员侯伍杰也与丰立祥有较多交集。侯伍杰已在2004年被立案查处。

  现年57岁的丰立祥,是山西本地人,17岁时曾下乡插队,后到太原工学院学习,毕业后进入山西省冶金地质勘探公司,成为一名政治部任科员。一年后,时年25岁的他,进入山西省委办公厅担任秘书。

  此后,丰立祥不断获得提拔,历经山西省顾问委员会办公厅调研室副主任、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计划处副处长等岗位,1996年39岁时升任太原市委秘书长,并在同年进入太原市委领导班子,成为市委常委。

  2000年至2001年间,侯伍杰曾任太原市委书记。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侯伍杰只当了一年零七个月太原市委书记,但大量任免干部,特别是离任前,任免干部更加离谱。丰立祥就在侯伍杰离任前一个月,走上了市委组织部部长岗位。

  之后,丰立祥再获升迁,先后担任太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调到大同,担任大同市委副书记,后担任大同市长,2008年起担任大同市委书记。

  主政大同后,丰立祥一直与曾被称“造城市长”的耿彦波搭班子。坊间多将“秘书出身”等丰立祥的任职履历与耿彦波做对比,认为其政绩不太突出。

  系山西省纪委“突袭”

值得注意的是,15日对丰立祥的通报,中纪委是转发山西省纪委的消息。也就是说,山西省纪委“突袭”,丰立祥前一日还在正常出席公务活动,次日就被调查。

  山西省纪委对丰立祥的调查,是监察部原副部长黄晓薇9月30日起任山西纪委书记后,首次“亮剑”。

  在7名省部级官员相继被调查的背景下,黄晓薇“空降”山西,担负起整肃山西官场的重任。黄晓薇如何出招?各界对此高度关注。

  履新以来,黄晓薇一如既往,继续保持她在中纪委监察部的低调作风,迄今未接受公开采访。

  山西纪委官网报道称,10月10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黄晓薇讲话时表示,“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解决‘灯下黑’问题”。

  由此可见,山西将继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官场“地震”仍将持续。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