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执法纪实_人民监督网 

恶意执法纪实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交通执法总队恶意执法纪实 朱天军、张京庆何许人也?前者是交通执法总队直属队中队长,后者曾任执法站科长。现已升任交通委运输局海淀管处副处长。我为什么要死揪住朱天军、张
交通执法总队恶意执法纪实
朱天军、张京庆何许人也?前者是交通执法总队直属队中队长,后者曾任执法站科长。现已升任交通委运输局海淀管处副处长。我为什么要死揪住朱天军、张京庆不放?首先让我把朱天军、张京庆这二厮装腔作势违法行政的全过程回放一下,请各位看看我的倒霉遭遇。恶意执法欺人太甚!不认错不道歉不赔偿三不主义实在臭不要脸!
    2008年6月23日在定陵停车场内身着便装的朱天军,指使停车场保安诓我与我的日本朋友分开,然后命令蔺一查问我的朋友。总队提供的对话记录我直译如下:
问:我是交通执法总队的负责人,你是xx车的乘员吗?(把职员说成役员。役员本意是公司董事级高管,蔺一一个低级职员却自称公司高管小样!且乘员的正确写法应为乘组员,意思应为乘务人员,在这里“你”不但多两点,而且习惯上也不能对乘客直呼“你”非常失礼。而应称客人才对。)
答:是
问:乘这辆车要从哪到哪?(没有敬语,很不礼貌)
答:在酒仙桥宏源公寓前,这辆车接的我,要去长城。(在这翻译成:车去我的公寓前接我去长城,怎么那么别扭,而且助动词用的不是“に”而是“で”)。
问:旅行支付了多少钱?(没有敬称)
答:500元包括车费和导游费(在这里把车费写成费车不说,把包括的意思胡诌成:乘这辆车去和导游会合。造成好像还有一个导游存在的假象。这不是害人吗?)
问:确认后请签字。
答:好。
就这么简单,就算拿到了老子违法营运的确凿证据。仅此而已。括弧内是日语前辈给后辈蔺一纠的错。非常失礼的问话又意思满拧牛头不对马嘴,日语水平这么柴,我敢肯定这小子肯定不是科班出来的,朱天军居然雇佣这样半吊子日语的协助执法,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真让人笑掉大牙。总队为打击旅游市场黑车,开拓新的罚款财源而专门引进的蔺一类“外语人才”是多么让你们失望!朱天军可不管这个,就凭蔺一几句蹩脚的日语以及低劣的翻译,没有搞清楚我和日本友人的关系也没有掌握本人收了钱的物证就判定本人是非法营运!总队的执法就这么糙!我并不是在大街上或在某个车站、机场随便搭载的陌生人。我们是朋友,朋友找我帮忙两厢情愿,愿意支付一点酬劳怎么就成了非法营运了呢?
非法营运的定义是什么?应该是“持续的、连贯的在车站、机场等繁华地区私搭陌生人的、非法从事商业性营运的行为,是否有违法所得,是否是经营行为”是主要判定标准。而本人显然不是。搭载的是朋友的朋友,我付出劳动(主要是日语导游而不是车辆)人家付出一点报酬犯了哪门子法呀?朱天军你家大爷的朋友来北京玩,你大爷让你招待一下,你开车陪他北京城游览一天,你大爷的朋友给你点汽油费和零花钱就是违法营运吗?卧槽尼玛!朱天军一伙连“黑车”的定义都没有搞清爽,在证据缺失的情况下,就把屎盆子往你头上扣,扣的还特得意一副特懂法的样子牛x得很。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害人的结果就是从此丫就被梦魇缠上身了。
朱天军不听我解释,不给外国人面子,还诓我说是和旅游局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我当场给旅游局执法大队长打了电话证明丫是胡说八道。朱天军还搜查了我的车,丫的阴暗心理是巴不得再扩大点战果发现什么毛片、毒品什么的违禁物品好拿去邀功把案子坐实。也许真会瞎猫碰死耗子有那么一回。媒体将报道:朱天军队长在检查非法营运车辆时,查获毒品xx克。。。荣立四等功。。。。祝朱天军撞大运!
之后这厮强行扣了我的车把我和我的朋友们扔在荒郊野外。为什么要扣车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我身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所有合法证件都在,我也没有拒绝处罚,扣我的车我认倒霉,可客人惹谁了?你们不是口口声声说要保护乘客利益吗?朱天军怎么不为外国人着想呢?他哪有这文明素质一溜烟就跑了。本来愉快的旅行就叫朱天军给搅黄了。害的我们不得不真打一辆黑车继续旅程但已游兴大减。去了居庸关后就打道回府了。
可恨的是这辆在环岛趴活的黑车司机告诉我,执法人员查扣车后都会把客人撂到这里。我问你不怕他们查吗?司机说我们都认识。原来如此。朱天军是选择性执法还涉嫌捞外快。要不他为啥偏偏要把我们扔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环岛?他怎么知道环岛那有黑车聚集呢?让人生疑。车上日本朋友问我怎么回事,我把经过讲给她们听,她们听后都大吃一惊连声说对不起。我们认识呀,我们是朋友呀,我们愿意付给孙先生一点心意怎么会是这样呢?500元连付给日语导游北京一日游的小费都不够!何况还搭上私家车和汽油!哪有这样的黑车价格?卧槽尼玛的朱天军是被罚款指标搞昏了头吧。
2008年7月1日我拿着公司证明、旁证等材料前往执法站接受处理,满以为内勤领导审核后能纠正错误公正处理。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接待我的张京庆比朱天军还昏头,根本不听我的解释也不看我的材料,狮子大张口要罚我6万!我要为口头500元报酬支付120倍的罚款,我成了朱天军、张京庆逮住的一条大鱼了。
我当场表示不服提出走听证程序。张京庆吓唬我说:不知何时安排听证,等待时间又长,处罚会更重等等。见我坚持要求听证,这厮递给我一张空白复印纸,我写好申请后递给了张京庆,张复印了1份给我。我最大的疏忽就是没有察觉张京庆没有在这张申请表复印件上签名。张京庆做手脚的阴谋从而得逞。在办案期间,张京庆当着所有被处罚人的面,大啃特啃水果和冰棍,其下属更是玩电脑看股票正欢!丑态百出根本不把外人放在眼里。这就是张京庆执法的两套标准。对老百姓横眉立目吹毛求疵假模假样,对自己则是臊眉耷眼笑容可掬。
2008年7月10日前一天我接到张京庆的电话说是奥运忙,听证改为领导个别谈话了。我按日子去了总队,接待我的是周副大队长,寒暄一通之后还是被无情地认定为违法,外勤队长、内勤科长、大队长再加上某总队领导签字三关会审呀!罚金从6万一下子降到了1万5了。最终老子是缴纳了1万5000元才拿回被扣了17天的车。
缴纳完罚款后,张京庆让我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因为时近中午我要赶到菜户营附近去取车没仔细看就签了。到了停车场,看门老头非常暧昧地跟我说,收不收停车费要等下午2点会计来定。我因有事等不了被老头敲诈了200元方才办妥。
2008年8月18日我因为觉得事情太窝囊了,遂试着向北京市行政复议中心提出复议申请。对于老子的复议申请,总队出具了答辩状。看了答辩状能把人肺气炸。胡扯什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不是以价款是否履行来界定”。给朋友偶尔一次的帮忙行为居然扯到了合同法。完全是黑白颠倒胡搅蛮缠。另外总队提供了一个证据,说是我自己放弃了听证程序。证据是送达回证,上面确实有我的签名。但是仔细一看日期不对。我申请听证是7月1日,张京庆提供的放弃听证证据是7月10日。原来是交完罚款时被张京庆要求补签的。至于那张只有我签名的听证申请表早被张京庆阴阴地私自处理掉了。张京庆这种算计人的小人作为实在可恶至极。实在是对其胸前佩戴的优秀GCD员徽章的亵渎。
    2008年10月18日在行政复议期满延期的情况下,接到行政复议办的电话告我去总队谈话。去了之后,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又是请到会议室气氛完全不一样了。法制处王处长东扯西扯一遍后,承认执法有瑕疵决定退回罚款1万5,附加条件是先撤销行政复议申请。
    看着王处长的一番“好意”难却,我同意了撤诉。但是坚决要求追究错案制造者朱天军和张京庆的责任。王处长赞成但是对我说,你要上法院起诉我就换一个法条办你,我问他什么法,他对我说《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这时候我才恍然大悟所谓执法瑕疵是什么!原来是朱天军这厮为了多罚款创收,将本应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法律依据用成了《道路运输条例》!朱天军滥用职权枉法裁定真相大白。
我对王处长的威胁性语言犹豫了。看在王处长的面子上我放弃了起诉,选择了投诉渠道追责。可是这一追就是4年多。期间会见过一次钟处长。作陪的有周副大队长等人。没有认错没有道歉没有赔偿,就是一味地强调:执法没错只是适用法律不当。
    用不适格的法律依据处罚当事人难道还没错吗?为什么会用不适格的法律处罚当事人?为什么队长、科长、副大队长都坚持用错误的法律依据作出处罚决定?是疏忽能解释的通的吗?没错为何还要厚着脸皮与被处罚人退钱私了?罚款1万就可以申请听证,罚款6万反而放弃听证符合常理吗?不走听证程序的处罚无效,朱天军、张京庆不会不知道吧?执法总队死要面子无言以对!60多年前x政府做的坏事都是电影小说中描写的,今天发生的糟改折腾欺负老百姓的事全是现实的。不知总队这种虚张声势的恶意的落后的单一的野蛮的蛮不讲理的高价的执法模式还要维持到何日方休?!
    4年多来我写过无数次信向总队、交通委各位头面人物投诉毫无结果。总队的回复还舔着脸声称:“此案已结,您本人表示满意,并签了字不再赘述”。谁他妈跟你丫结了?签字不假那是领取本不该被罚走钱的签字!朱天军、张京庆这两厮折腾人白折腾了?这倒霉事怎么不落在主任、总队长及各位有头有脸的人物的脑袋上呀?他们能容忍朱张二厮在他们脑袋上大小便吗?很明显朱张的执法行为是与上面通了气的。有撑腰的就有卖命的。
不过朱天军张京庆这两厮这次是撞见鬼了,按王处长的话说:吃进去的罚款又吐出来这是总队建队以来破天荒第一遭!以前都是我们想怎么来就能怎么来,来完了就完了,没想到这回碰上难缠的主要蹬鼻子上脸。完全正确!老子不但跟这俩厮没完没了,还将把通过暗查暗访发现的总队执法人员借执法之机大肆腐败的丑恶行为多方位曝光。你们懂的!
挖社会主义墙角卖力,管理首都交通秩序疲软!交通环境脏乱差现象改善了吗?地铁城铁公交服务到家了吗?黑车扫尽了吗?出租车拒载宰客问题解决了吗?统统地没有。别提美欧日发达国家,跟新加坡比跟韩国比跟台湾香港比,连人家小脚趾头都不如,连马来西亚都比咱城市交通管理得好。就知道在如何欺负折腾调理老百姓,如何巧用黑中介黑停车场捞取外快,如何避免曝光如何遮丑上动坏脑子歪心眼。
2013年了还在用脉冲运动的模式,雇一大批打手上演全武行,浪费财政拨款大做表面文章养一帮闲汉脸上贴金好不要脸!
2008年被满意之后至今一直没放弃追究朱天军、张京庆的恶意执法行为。2011年9月29日正式向总队提出行政问责申请。2012年3月1日老子将不依照《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追究朱天军、张京庆责任的总队,以行政不作为为理由起诉到西城法院。案子还挂在西城法院呢。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这期间朱天军这厮还被推选为首都十大平安交通卫士候选人,张京庆更是官升一级。这俩厮有何德何能配得上那个称号和职位?屁股上的屎球还在呢。
从本人披露的上述倒霉遭遇来看,朱天军、张京庆这两厮无论人品、素质、心理、法律知识、执法水平。。。。。所有一切都够味儿的吧?碰上这俩厮执法真是中国法治的悲哀!。
今天又获知张京庆调离总队前往运输局海淀管处履新了。谁放走的这厮?这厮走了就无法追究,就能切割与交通执法总队发生的丑闻的关系了吗?做梦吧。谁不清楚张京庆只是个具体执行者,小喽啰。大佬在后面。揪住朱天军、张京庆不放肯定能顺藤摸瓜揪出其幕后的指使者和操纵者,这也许是隐藏在幕后的大佬为求自保急于给张京庆找下家挪地逃避追究的真实用意吧?周副大队不是已经调离了吗?下次该轮到朱天军了吧?所有涉案人员都不在作案现场肯定会给纪检反贪部门办案造成困难,这就是幕后大佬的如意算盘!

在此告诉诸位一切遮丑的伎俩都没用,今年是反腐动真格年。新案旧案要一起清算。不把总队的丑闻盖子捣开誓不罢休!别想舒坦,老子已经把朱张的丑闻广为散播捅到了比交通委、比北京市政府更高一级的反腐机构。那些庇护朱张二鬼的人物将会引火上身,在提心吊胆之中等着反腐达摩克利斯剑落下被收拾吧!反腐反贪正在进行时,腐败分子将被一勺烩。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