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箭客:在南方当记者和小姐同租的日子_人民监督网 

宁箭客:在南方当记者和小姐同租的日子

2014-02-07 15:59 来源于:微信 | 作者:宁箭客 | 浏览:
七年前,我在南方当记者,租的单身公寓。房子看上去比较普通,如果非要说有特点,就是里面住了大概100个小姐。 公寓共10层,我住7层。借着在楼道里倒垃圾、接电话或者走错门等

     七年前,我在南方当记者,租的单身公寓。房子看上去比较普通,如果非要说有特点,就是里面住了大概100个小姐。

    公寓共10层,我住7层。借着在楼道里倒垃圾、接电话或者走错门等方式,我打探了一下,7楼至少有10个姑娘。她们年轻高挑,不是每个都貌美,但衣着都相当坦荡。我不敢肯定她们的职业,但看这衣不蔽体的样子,至少不是老师,或者只在客人想当学生时才会客串。

    房东是个刚退休的公务员,他直接告诉我——这些都是小姐。我看他60多岁,还是个干部,这方面应该比较有经验,就相信了。他还说,自己在公寓买了两套房,一套租给我,另一套就是隔壁的,住的是小姐。

    “我也告诉她了,你是个记者!”说这话时,房东面色复杂。我心里更纠结,觉得和隔壁姑娘正式见面前,对彼此的职业有个了解,是件好事,但又隐隐担心,这样会让以后的相处不那么方便。

    记者在这栋楼里是异类,姑娘们对这个行业比较好奇。一起坐电梯时,她们会主动招呼我:“做记者好玩吧?”我脑子飞速运转,琢磨着如何回答效果最佳——既表明我是个正经人,同时暗示如果各方面条件成熟也能够不正经。刚想说“有时好玩,有时不好玩,看和谁玩……”,电梯已到一楼,她们飘然离去,我讪讪地把张开的嘴巴闭上,看着背影有些失落,又看到门口的保安痴痴看着姑娘们的背影,在心底鄙视了他一下。

    公寓地段不错,附近有多家夜总会、酒店、桑拿,姑娘们分赴战场。因为晚上劳动量比较大,要保存体力,所以那些场所虽然不远,她们还是选择坐“摩的”。每天黄昏,楼下都停着十几辆摩托车。姑娘们的裙子短得过分,小心翼翼侧身坐在后座。这时候司机猛踩油门,她们就下意识搂住司机的腰。我冷眼旁观,心里暗道“坏人”。后来有几次我也坐摩托车出门,他们开得平稳多了,但我还是搂住大叔的腰。

    姑娘们日落而做、日出而歇,和我的工作有时差,所以前面两个星期,我都没看到隔壁女子,但对她的声音已经很熟悉。前几个晚上,我都在凌晨三、四点被吵醒——隔壁和对门的下班了,犹如打靶归来般兴奋,她们唱歌、她们跳舞,这些我能忍受。问题是她们有时还带男士回来,也不知是客人还是男朋友。

    那一年,我还单身,工作上也没什么考核压力,所以精力旺盛,听到周遭的“男女二重唱”,感觉是古代高手闭关修行时被人打断,体内真气乱窜几欲走火入魔。

    或长或短,喧嚣或亢奋都归于平淡,男男女女们都睡了,我这个局外人却失眠了。辗转反侧,直到远处传来鸡叫声,才昏昏睡去。

    其实有几次,隔壁的男男女女并不是在剧烈运动,也许只是谈谈理想和人生。但我已经条件反射,一旦听到男人声音,就特别警觉,然后就“等靴子落地”。有一次还拿着杯子贴墙上,想听听隔壁的进展,这是初中物理老师教的声学原理吧。

    就在我连续失眠忍无可忍、准备和邻居们谈判时,终于见到了隔壁姑娘。那晚我九点多回到屋子,远远就看到她的门开着。走过门前时,我刻意地身正、影子更不斜,但两个眼珠已经斜得不行。

    第一时间想起古龙笔下的女子,双腿修长笔直,皮肤白皙,面容姣好。但不知为何,随即又想到《挪威的森林》里的直子。有如一头春天里的小鹿,朝气蓬勃、活力无穷。

    就在一瞬间,我原谅了“直子”。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你想唱就唱、想叫就叫吧。我听着就是。  

    也许是自然规律,直子第二天又没能去上班。那晚下很大的雨,她喊了几个女孩在屋里疯狂跳舞,音乐声极大。我拎着一袋“绝味鸭脖”,在她门前又自动按下“慢进键”。她的朋友显然更加外向,对着我大声喊“鸭子不错啊!”我差点脱口而出“鸡也不错”。

    另一个姑娘咯咯笑着逗我,说“眼镜哥哥,进来一起跳”。如果有特写镜头,观众不难看到我的脸红了。这是不多见的事。

    羞涩的我摇摇头,赶紧回到自己房间。后来把这事告诉朋友,他们疯狂地鄙视、唾弃我。我也觉得后悔了,想着如果她们再喊,我一定大大方方进去跳一会舞,即使不会跳钢管舞,也可以做钢管的。

    就这样过了一年,我已习惯隔壁的各种声音,处变不惊安然入睡。看到姑娘们也大多面熟。我没看到她们工作的场景,但至少在生活中,对其印象很好——见面时会微笑点头,进电梯会主动为我按楼层。

    我也努力维持谦谦有礼的形象。只是有一天,罗姓兄弟和我打完羽毛球,回房间洗澡。我嘱咐他,看到小姐一定要注意素质,维持我们媒体业的形象。他满口说好。我就看电视去了。他在里面脱了上衣,突然听到隔壁有开门的声音,这厮像脱缰的野马,穿着运动短裤就冲出去。

    事后他说“就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子”,一时没把持住。我严厉批评他,说直子会以为是我,这么冲动,真是丢人。罗兄弟现在自己创业做老板了。也好,这种定力不好的,不适合在报社工作。

    房东告诉我,直子是四川人,家境应该不好,而且好像她妈妈一直生病。这些应该在我意料中。作为一个记者,尤其是一名中共党员,和小姐深入交流的机会自然不多,但对这职业大概有了解。若不是生活所迫,若不是远离父母,谁会选择这条生路?

    汶川大地震后,我去了映秀,在震后有如地狱的小镇里走了一天。挥之不去的压抑和难受。就和两个同事在川大旁的地摊上,把头发剃光了。

    回到住的地方,看到直子和其他姑娘,我更加善意流露。生命脆弱,活在当下,只要不伤害别人,就可以了。只是我的光头,明显让她们有些不适应。看到我点头微笑,她们面露诧异、加快脚步。

    大概是我离开南方前的半年,一个深夜里我被隔壁的哭声吵醒,伴随啜泣是收拾东西的声音。天微微亮时,门开了又关上,匆匆的脚步声回荡在楼道里。又过了两天,房东带来了新住客。

    我装作无意地问她的去向。房东说也不清楚,退房时只提了一下她妈妈好像病的很重。应该就是这样吧,她失去了在城市里坚守的唯一理由。

    当天晚上,隔壁安静得出奇,我却失眠了。

    时隔多年,我已为人父,没事当然也不会想到直子。只是在“小日子”的约稿时候,想起这段“和小姐同租的日子”。大年初七,雨雪交加,遥祝四川某山村的那位姑娘,依然能大声地欢笑歌唱。(原标题:小姐,你好!)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