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投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受审 非法所得千万_人民监督网 

成都工投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受审 非法所得千万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昨日,原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的戴晓明,站在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戴晓明涉嫌受贿罪,在

 昨日,原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的戴晓明,站在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戴晓明涉嫌受贿罪,在职期间非法所得金额高达1214.5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75万港币。面对检方的指控,戴晓明对33笔非法所得中的26笔全无异议。该案未当庭宣判。

  事件回放

  交代自己罪行 揭发多条违纪违规线索

  生于1956年的戴晓明,历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2009年,戴晓明出任成都工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2年9月,戴晓明被纪检部门调查。调查期间,戴晓明检举揭发了他人多条违纪违规线索,还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检方指控 以借钱名义索要现金

  昨日的庭审现场,公诉方指控戴晓明,因33笔非法所得,涉案金额高达1214.5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75万港币,涉嫌受贿罪。

  随后,戴晓明对公诉方指控的33笔非法所得中的26笔款项,表示无争议,7笔非法所得,表示有异议。戴晓明的辩护律师表示,在这7笔款项中,其中5笔涉及款项性质,应定性为借款性质,不应定性为受贿,仅有2笔被视为收受贿赂。

  公诉方指出,戴晓明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政界关系以及在成都金融领域的影响力,为很多企业、公司等做人际“勾兑”,向某公司或生意上的“朋友”等,以借钱的名义,索要现金,不过有的写了借条,有的没写。随后他将索要来的现金投资到股票市场,以及一些项目上。但因投资的股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项目也没能及时见到成效,便一直未将“借”来的钱归还给对方。

  而在房地产领域,戴晓明凭借宽泛人脉,变相以成都工投旗下公司的名义,或个人名义为多家房地产企业的多个房地产项目做投融资及风险担保。涉案房地产企业为感谢戴晓明,对其进行贿赂。多项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都表明戴晓明涉嫌受贿罪。

  庭审焦点 5笔款项是借款还是受贿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戴晓明的辩护律师则表示,虽然戴晓明向这些“朋友”借了钱,但大多都写了借条,未及时归还的原因很多。不过要强调的一点,“戴晓明有归还的意识,也曾多次提出要归还对方钱,但因对方一直推脱。”有异议的7笔款项中,5笔应定性为借款性质。

  关于其中一笔辩护为借款的100万元款项,事发于2012年初的一天。戴晓明给生意人张伟(化名)打了一个电话,双方约定地点后,戴晓明提着一个黑色拉杆箱来了,里面有100万元现金。当时张伟很诧异,虽然之前戴晓明找自己借过200万元,但自己压根就没想过戴晓明会将钱还给自己。

  张伟握着戴晓明的手说:“你投资的项目现在也正是用钱阶段,你还肯那么‘帮’我,剩下的100万元,不用还给我了。”

  戴晓明昨日称,“我一直承诺,等有钱了,一定要还给张伟,同时我也承认帮他公司贷款的事。”

  戴晓明的辩护律师补充解释,被告人说的“一定要还”应该作为此案定性的证据。另外,张伟与被告关系非常好,在被告出事后,还借钱给被告家属,这足以证明这是借款性质。

  最终,法院未就此案当庭宣判,并将于择日再审。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