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杀妻判死刑“小三”获无期 门当户对酿苦果_人民监督网 

丈夫杀妻判死刑“小三”获无期 门当户对酿苦果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2010年11月,苏州吴中区小石湖公园发生一起命案,一男子勾结小三杀害妻子后伪造溺亡假象。案发后有网友爆料,杀妻嫌疑人和死者都是官二代,副局长之子杀害副区长之女。昨日上午

      2010年11月,苏州吴中区小石湖公园发生一起命案,一男子勾结“小三”杀害妻子后伪造溺亡假象。案发后有网友爆料,杀妻嫌疑人和死者都是“官二代”,“副局长之子杀害副区长之女”。昨日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杀妻凶手朱江涛被判死刑,判处“小三”朱丽君无期徒刑。

  案件回顾:他与前女友合谋溺毙怀孕妻子

  2010年11月7日零点左右,苏州吴中区越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11月6日晚10点30分许,男子朱江涛与妻子张岚到越溪小石湖公园,因朱江涛上厕所,出来后未找到张岚。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在小石湖公园周边寻找,一小时后在小石湖公园湖中找到张岚的尸体。随后,苏州警方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令人震惊的是,11月7日晚,犯罪嫌疑人朱江涛在接受警方盘问后交代:他和前女友朱丽君发生了婚外情,是两人合谋杀害了妻子张岚。11月8日晚,犯罪嫌疑人朱丽君也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有网友通过人肉搜索爆出双方当事人的家庭背景,有网友称,张岚的父亲是苏州吴中区副区长。朱江涛的父亲是前吴中区安监局副局长,大伯是苏州某集团的老总。后经记者查证,死者张岚确系吴中区劳动局就业管理科科长。

  凶犯供述:妻子家庭背景好,就是不漂亮

  2011年1月2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开庭审理,嫌疑人朱江涛自述:他与朱丽君是同学,后发展成恋人关系。但他父母得知朱丽君父母离异,朱随母生活、家境贫寒后,极力反对。朱江涛为此跟父母争吵,引来的是父亲的高血压发作和气得昏死过去,朱江涛无奈和朱丽君分手。

  后来有人介绍了门当户对的副区长之女张岚。张的家庭背景、为人都无可挑剔,唯一的不足就是不漂亮,朱江涛没有感觉。但在父母的催促之下,他只好选择了张岚,可背地里还和朱丽君来往,发生两性关系。朱江涛还称,如果双方离婚,家里肯定反对,而三次为他打胎的朱丽君又一心想嫁给他,所以最终铤而走险,谋杀了张岚。庭审中,朱江涛几度泣不成声。

  法院判决:两人都是主犯,一个死刑,一个无期

  昨天上午9点,苏州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庭审现场座无虚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江涛与被害人张岚于2010年5月举行婚礼后,朱江涛与其前女友被告人朱丽君仍保持着不正当关系。期间朱江涛曾提议将张岚杀害,并与朱丽君多次商议,但并未付诸实施。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江涛、朱丽君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被告人朱丽君的作用小于被告人朱江涛。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江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朱丽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方面还没有收到朱江涛和朱丽君的上诉请求。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