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征地血案:违规者有没有代价

2014-03-24 11:11 来源于:新浪网 | 作者:向佳明 | 浏览:
23日,平度市杜家疃村,受伤较轻的李德连已回到家中。他的卧室墙上贴着自己家人和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他曾经打过好几次政府工作人员的电话,但没人接听。

23日,平度市杜家疃村,受伤较轻的李德连已回到家中。他的卧室墙上贴着自己家人和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他曾经打过好几次政府工作人员的电话,但没人接听。图/记者杨旭  

    23日,平度市杜家疃村,受伤较轻的李德连已回到家中。他的卧室墙上贴着自己家人和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他曾经打过好几次政府工作人员的电话,但没人接听。

  21日凌晨,一把大火将山东平度市杜家疃村农田里的一处帐篷烧毁,农民耿福林当场命丧火海,其他三人不同程度烧伤。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这场火灾有纵火嫌疑。

  23日凌晨,平度市委宣传部在其官方微博承认,开发商存在“少批多占”的情况。

  火灭烟散之后,留下的是征地矛盾、农民守地、蹊跷火灾、“补偿协议”等一系列疑问。因征地引发公众事件,在平度已经不是第一次。这究竟是块怎样的地?征地背后有没有不能说的秘密?

  21日公布的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显示,2013年全国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存在2万多个问题。抛开疑似纵火事件不谈,在此次平度的土地纠纷事件中,地方政府存在着哪些需要反思的问题?

  对此,新华社昨日评论说,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厘清政府与市场界限迫在眉睫。地方政府违规用地如何处理,我们拭目以待。让违规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形成有力的外部约束,给土地管理者以深刻警示。

  本报记者向佳明山东平度报道

  问题一是否侵犯被征地村民的知情权

  3月23日一早,杜家疃村响起了哀乐,这是从村民耿福林家传出来的,他于3月21日凌晨在帐篷里被烧死,随后,耿福林的尸体被火化,这一天是耿福林出殡的日子。

  此次事件导致杜家疃村村民耿福林死亡,李崇暖、李德连、杜永军不同程度被烧伤。

  记者调查了解到,村民目前不同意征收这120多亩的农用地,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认为被征土地没有合法手续,属于违法征收。二是给村民的补偿款太少,让失地村民为今后的生活顾虑重重。

  村民李作明说,被征用土地没有合法手续:“不知道,从他们围起来知道的。有50亩没有手续,任何手续都没有。”

  当地村民称,“村委会卖地从来不跟我们说,我们都不知道地卖没卖,卖给谁了。”迄今为止,村民只获得每亩2.5万元的青苗补偿费,而未获得其他任何补偿。大家都不知道土地为何被圈、圈走后的用途、如何赔偿等事宜。

  对于村民的这种说法,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回应称,被征用土地早在2006、2007年就已经转为了建设用地。

  而杜家疃村原文书李荣茂称,他从2002年到2007年在村里干文书,2006、2007年被征土地变更用地性质,是通过伪造村民签名和手印的手段通过的:“他们是用造假的手段,村民都不知道。他们造假我看见了。”

  新闻背景: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征收农民土地作出了明确的程序规定,其中有多项涉及被征地村民的知情权。预征知情权指的是行政机关在准备实施征地之前应当将与征地有关的事实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与此同时,被征地农民还享有土地补偿知情权和征地批准结果知情权。

  而当地政府在未经村民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土地审批手续,可能涉嫌侵犯被征地村民的相关知情权。

  问题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在此次事故中受轻伤的李德连的妻子官美华告诉记者,虽然村民们都拿到了青苗补偿费,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土地已经被村里卖了:“当时村委会欺骗俺,说青苗费是青苗费,地是地,你们先拿吧。”

  村民李作明告诉记者,除了青苗补偿费外,被征地村民还可以领到剩余17年的土地承包补偿款,标准是每人每年400元。他认为过低的补偿标准让村民们无法接受:“别人我不知道,我种了点果树,二级育苗,每年这个季节,春天,一万五六千块钱。麦子这地也打一千五六百斤,这都是好地,苞米打一千七八百斤,一年3000来块钱,我们这地基本是好地。”

  平度市委宣传部称:该宗土地经省政府批准,以两个批次全部办理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征收程序合法,土地补偿费已足额拨付。截至2013年5月16日,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40余万元、征地补偿费604万余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其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于2013年5月底钱全部兑现到村民手中。

  但这一说法也引来质疑。村民们表示仅仅收到了每亩2.5万元青苗补偿费。

  已经出让的81.59亩每亩成交价格大约为120万元,而每亩征收的价格仅仅为7.5万元。对此,平度市国土局供地科科长张海山解释,在土地征收收益中,30%的收益要返给村里,作为土地增值收益。

  尽管村民和政府的说法不一,但明显能够看出,平度当地政府征地补偿迟迟不到位,是引发村民不满的主要原因。

  新闻背景: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显示,督察发现,14个城市存在征地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19.82亿元,未落实社保资金2.41亿元,涉及19517人。

  问题三开发商“少批多占”,土地出让是否违规

  去年9月份,开发商将这里的土地围上围挡,仅在南侧留一个出口,但村民们仅拿到了2.5万元青苗补偿,村民们说他们不知道地有没有卖或者卖给了谁。3月23日,愤怒的村民们将靠近马路一侧的围挡推倒。

  在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上,记者查到了一份名为“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平国土储告字[2013]14号”的文件,这份文件显示,争议地块位于厦门路南侧,苏州路西侧,土地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5.5818公顷(83.727亩),成交价1.0315亿元,受让单位为青岛成元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但被围挡包围的土地面积大约将近130亩,也就是说,即使开发商已经拿到了83亩地的土地使用权,但还是“少批多占”了40余亩。

  3月23日凌晨,平度市委宣传部通过其官方微博称,“3·21”事件涉及的拟施工地块围挡面积125.36亩。围挡中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出让的土地为81.59亩。围挡中多出的部分土地平度市委宣传部解释为“为了该区域整体美观和施工临时需要统一作了暂时围挡,待今后根据有关项目建设需要再公开出让”。

  记者看到,村民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显示,该合同的承包期是从1999年9月到2029年9月,总共30年。针对当地政府涉嫌非法征地的问题,一位李姓村民说:“今年的正月二十八,全村的大多数村民就因征地将平度国土资源局起诉到平度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还没有开庭。”

  新闻背景:21日公布的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显示,部分地方政府存在违法违规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问题。主要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建设用地;违反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以签订征地协议、供地协议、拆分审批等形式,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将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土地直接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督察发现34个城市,涉及520个项目2147公顷土地存在该类问题。

  [当事人言]

  火把他全身裹住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口述人:李德连)

  在21日凌晨的大火中,耿福林死亡,李崇暖、杜永军重伤在医院住院治疗,李德连受伤较轻,经过处理后已经回到家中。以下是李德连的口述(部分由其妻子官美华口述,但得到了李德连认可)。

  谈事发火太大,灭火器即使会用也用不上

  出事的帐篷里一共有5张床,2张是竹子做的,3张是铁做的。晚上9点半,年轻人都回家了,我们四人就准备睡觉。我睡在角落里上下铺铁床的下铺,耿福林睡在竹床上,如果没有上铺给我挡着,我也像耿福林一样了。

  我睡觉时把装烟、打火机的衣服脱了,其他的都没脱,我们有约定睡觉不脱衣服,因为脱掉衣服的话万一被人袭击跑都跑不掉。

  到了半夜,我感觉到脸上烤得很痛,我睁眼看,发现火已经把帐篷包围了,烧着的帐篷掉下来,我们的衣服上也着火了。

  我们都往外跑,耿福林跑得慢摔了一跤,火把耿福林全身裹住,他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我跑出来到旁边工程队的岗亭打电话报警,大火只烧了三四分钟就把东西都烧光了,救护车来到现场耿福林已经死了。

  我们准备了4个灭火器,这是有人来袭击时我们防身用的,但我们不会使用,当时火太大,即使会用也用不上。

  谈值守当晚我们没有在帐篷里生火

  我们是3月5日开始守地的,当时是由村里的年轻人露天值守。后来我侄儿李作明花了1500元钱买了一顶帐篷,这些钱是村民自己凑的。

  有一次施工队从我们村的变压器接电,村民把施工队的电拔了,施工队报警,我们听说要来抓人,就改由老人守夜。我们四个是自愿长期守夜的。

  我们村里有两面锣,一面在我家,一面在杜建升家,有情况的话就敲锣。

  上周六,外面来了200多人抢地。有人打电话到村里,于是敲响了锣,听到锣声后,村民们都涌出去了,手持铁锹、砖头、石头等,将这些人赶跑了。

出事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在帐篷里生火。

  谈征地地被占了,钱也没有,我们吃什么

  征地是从去年1月份开始的,有人来丈量了土地,到了4月份每亩补了2.5万元,说是青苗费。随后开发商把地上的庄稼推平了。村委会跟我们说这2.5万元钱只是青苗费,不牵扯到征地。我们既没有得到其他补偿,也没有人来,就又在这些土地上种庄稼。

  到了8月份,地里的玉米已经长得很长,大豆也快满了,有人用推土机把这些庄稼又全部推平。9月份,有人在土地四周砌了围挡,砌的时候还来了手持盾牌的人。村民们去表示反对,但制止不了。

  后来,村里的年轻人上网搜索发现,上报审批的只有80多亩地,但占了120多亩,村民们很生气。

  我家被占了1.2亩,我家有5口人,一共只有这点地。地被占了,钱也没有,我们吃什么?我们会坚持到底。采访整理记者向佳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